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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赌45亿的打工皇帝
○ 魏刚
历史往往会出奇地巧合。1995年,也是在新加坡,巴林银行驻新加坡交易员尼克·利森在投机性外汇交易中损失12亿美元,导致这家老牌英国银行倒闭。差不多10年后,历史重演。2004年年底,新加坡爆出巨大新闻,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亏损5.5亿美元,公司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顷刻间灰飞烟灭。中航油(新加坡)的掌门人陈久霖也成为了新加坡金融市场上的“第二个利森”。
成长之路
陈久霖出生于湖北农村, 1987年,北京大学东语系毕业后辗转进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
1997年是陈久霖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前,已经36岁的陈久霖的生活可以用“寒酸”来形容。1997年7月,当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派陈久霖赴新加坡接管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航空油料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这家1993年5月就在新加坡创办的公司已经处于长期亏损和“休眠”的状态,上任伊始资金紧张的陈久霖通过法国BNP银行(巴黎国民银行)获得了 1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借此做成了第一笔生意,并盈利30万美元。为中航油闯开了一条生路。1998年,中航油(新加坡)就从总公司的26船货中拿到了21船的订单,通过它采购的油品,在中航油全部进口航油中所占比例一下子攀升到92%,1999年达到98%。2000年3月,中航油(新加坡)从一个账面资金不过十几万元的空壳公司,变成了注册资金6000万新元、年营业额15.5亿新元(约9.15亿美元)的贸易枢纽,变成了中航油的一杆旗帜。
垄断中航油集团全部的进口航油采购之后,陈久霖并没有就此满足。2001年12月6日,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陈久霖又一次创造了神话。
2002年中航油(新加坡)开始进军投资实业和收购,试图从一个贸易公司转型为集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进口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的实体企业。2002年4月,中航油(新加坡)通过投标方式,成功地获得西班牙最大的石油设施公司——CLH公司5%的股权。同年7月,又收购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33%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2003年中航油(新加坡)收购了新加坡国家石油公司(SPC)20.6%股权。从陈几次收购来看,“他太想成功了”,这种心态也影响到了他后来进入衍生品投机领域。
截至2003年上半年,中航油(新加坡)总资产为2.53亿美元,净资产为1.16亿美元,净资产比1997年陈久霖接手前增长690倍,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公司的资本市值超过65亿元人民币,是2001年12月刚上市时的4倍。
这时候的陈久霖,已经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制高点,他开始登上各种国内外论坛演讲,他的事迹被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而他的收入也创造了中国国有企业之最,年薪高达2350万元人民币,被誉为“打工皇帝”。
走向深渊
陈久霖在新加坡短短几年把一家已经基本倒闭的公司搞得风声水起,不仅被树为中航油集团的旗帜,也被当作中国国企“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过河尖兵,但来自各方面和集团内部的争议也使他承受着难以忍受的压力。陈久霖太想用更大的成功来证明和巩固自己了。他带领中航油开始进入了变幻莫测的石油衍生品市场。然而陈久霖犯了一个尼克·利森曾经犯下的错误,与市场趋势做相反的操作。
2004年7月左右,也就是国际原油价格在每桶40美元、航煤接近每吨350美元的时候,陈久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石油价格不会继续升高,而要开始下跌。于是大量抛空原油期货。但是这种投资显然遭受了市场的严厉狙击。国际原油价格由每桶40美元迅速蹿升到10月26日的最高每桶56美元附近。这个价位,可以说是陈久霖心理崩溃的上限。此时他的判断再次出现严重失误,入市建立多头仓位。然而市场的打击再次降临,油价从每桶56美元大幅下跌,至12月6日仅有每桶42美元。中航油两次错误的判断和投机,造成损失1亿美元。
如果说中航油的原油期货交易造成公司的创伤,而期权交易则是拉开了大口子,中航油大失血,走向崩溃。由于中航油是在新加坡注册,而且又背靠中航油集团,在航空煤油的市场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借此,中航油在新加坡纸货市场上成为了航空煤油期权产品交易的做市商。其实,中航油的期权交易,此前也是盈利颇多。但此次中航油的失策之处在于,没有正确制定航煤限价保顶期权(一种看涨期权)的权力金,使得投资者购买了大量的这类期权。然而,到了10月中下旬,受原油价格的影响,新加坡航煤价格已经达到450美元左右。由于航空煤油价格的高涨出乎中航油判断,而中航油又没有采取好的对冲措施,在期货、期权的双重损失下,中航油的5.5亿美元瞬间蒸发。
先天缺陷
中航油事件让陈久霖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打工皇帝”从云端栽到了谷底,也让他成为了舆论的众矢之的。因为正是他的赌徒心态让45亿元国有资产在违规的投机性交易中付之东流。
有评论者把中航油事件和巴林事件相提并论,认为陈久霖就是当年的利森。其实尽管二者有着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相似的缺陷,但是本质上却是两码事。如果说,利森导致的巴林事件是一个偶然的话,则中航油事件则几乎是必然的。不为别的,只因为陈久霖身在中航油这个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集团,具有某种“先天缺陷”。
这种“先天缺陷”就表现在经营者利益与国有资产所有者利益的脱节,它内生于国企的产权和管理制度。陈久霖的赌徒心态就是最好的例证。据报道,按照中航油内部规定,如果每笔交易损失超过35万美元,应该报告公司最高层,如果每笔交易的损失达到50万美元,则应立即中止交易。但很明显,在中航油事件中,这一机制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否则的话,陈久霖早该悬崖勒马了。不难发现,中航油已经陷入了所谓“内部人控制”的危机。
而在中航油事件中,国资托管者并没有扮演好应有的角色。据报道,直到中航油出现严重账面亏损,现金难以为继之时,陈久霖提出“内部救助方案”的要求,所要资金数目在2.5亿美元。中国航油集团明知旗下上市公司过度投机已深陷危机,仍对此要求予以支持。可以明确的是,集团此时应当相当清楚,陈久霖在违规操作进行投机性交易,但是并没有按照规定果断叫停。我们很难想像,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一个具有良好治理结构的公司身上。
巴林银行的利森曾经反思道,“有一群人本来可以揭穿并阻止我的把戏,但他们没有这么做。如果是在任何其他一家银行,我是不会有机会开始这项犯罪的。”但是,在中航油这类企业中,人们可以找到这样的机会。陈久霖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这样的机会。而正是这样的机会,打开了他身上“先天缺陷”的闸门。对于国资监管者来说,关键是如何借助市场的力量完善治理结构,减少它们发作的机会。否则,在“陈久霖”之后,难免出现下一个“张久霖”、“李久霖”。
(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