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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3月16日电(杨俊东、任月)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受让国有产权,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审计、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出现“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的情况。
这是从日前召开的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根据会议精神,2005年西安市国企改革将在加快步伐的同时更加规范。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西安市关于加快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相关意见规定:向本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改制方案的制订由直接持有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2005年,西安市将制订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防止国企领导者年薪自己定的情况发生。同时严格经营者奖惩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者进行通报;连续两年未完成经营目标者给予“黄牌警告”;对未能完成任期经营目标的负责人将进行调整。
到去年末,西安全市共有国有企业899户,资产总额515.2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413户,资产总额306.6亿元,其余为区县国有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基本完成国企改革的目标,西安市前两年已完成175户国企的改制。由于剩下的企业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改制难度相当大,今年西安市将确保完成65户企业的改制,力争完成90户。(完)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