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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宜兴市水利市政工程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在2003年9月改制成私营企业。这个过去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在长达一年的造假资料准备后,摇身一变成为颇具实力的大企业,然后骗取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二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二级资质,并承接了环太湖大堤工程、宜兴市烧香港河道工程、横山水库工程等一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7月14日新华网)
连评国家三级资质都十分勉强的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炼”成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二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二级资质的大企业呢?将小企业“炼”成“大企业”又是哪些“高人”呢?
“高人”之一: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达到招摇撞骗、不当谋利的目的,他们以“空手道”为“原料”,伪造了“八假”材料——假工程、假合同、假公章、假人数、假职称、假机械设备发票、假奖状、假奖杯。
“高人”之二: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宜兴市劳动局、宜兴市建设局等地方政府部门。他们不但不履行自已的职责,反而为虎作伥、助桀为虐,支持和配合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假。这些部门或为其提供了虚假、虚构人员的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或帮其隐瞒真实情况,等等。
“高人”之三:一些执法部门。他们不是依“法”而执,而是依“人”而执。据记者了解,因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还存在着隐匿国有资产和偷漏税及水利农机局领导涉嫌受贿等问题,举报人向江苏省检察院、宜兴市公安局等多次多方举报,假造公章、隐匿国有资产及偷漏税等问题已经当地公安局、审计局等查实,但至记者到宜兴采访时所有部门均是水波不兴,公安局也没有立案查处,公司有关负责人逍遥法外,继续利用假资质行走社会,举报人反而受到了打击报复。执法部门为什么不执法?“一位曾经办此案的执法人员为难地透露,举报的问题属实,只是因‘其他原因’没有处理。”(7月8日《法制日报》3版)
“高人”之四:宜兴县委、县政府。对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造假”,宜兴县踢出了一个“球”:“这是企业行为”。谁信这个“球”?涉及到宜兴众多政府部门的造假行动,所有的一切,岂能是用一句“企业行为”来解释得了?退一步说,即使信你这个“球”,辖区内企业出了这么“光荣”的事,岂能允许你听之任之?
“高人”之五:一些批准资质的部门。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假资料连闯宜兴市、无锡市、江苏省、建设部四道关卡,最终得到国家资质,这里面难道没有“玄机”吗?四道关卡为什么没有“卡”住假资料?是疏忽大意还是滥用职权?我以为,不管“四道关卡”有何解释,他们都有“责”可“问”的。
名不经传的小企业“炼”成大企业,这个五个“高人”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演员”,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宜兴市劳动局等部门是“化装师”,一些执法部门是“吹鼓手”, 宜兴县委、县政府是“导演”,一些批准资质的部门是“发行商”。他们的行为无疑对公共安全是一个隐患,是制造“豆腐渣”工程和安全事故的元凶,我们必须坚决地对他们予以惩处!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