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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洪起其人
“洪水一起,国必有难。”星相家的析名解字多少都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
在国洪起掌控的资产达到80多个亿的时候,这个名字并不广为人知。只是当2004年3月22日国被江苏警方拘捕时,人们才怵然发现:这次倒下的,竟然就是中国首富最大的潜力股。如不出意外,要不了几年,国洪起至少应该排在福布斯大陆富豪榜前十位。而围绕着这个名字再仔细搜索一下,人们会惊奇地发现:
2004年,中国金融界头疼的十大事件中,国洪起名列第一,排在铁本、周正毅等惊天大案之前。
2004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中,国洪起独涉2宗。
2004年,国洪起是中国“问题富豪”当仁不让的最佳代表……
这一年,因为国洪起,“白领黑势力”成为一个公共概念而走俏舆论界。与一些富豪相比,国洪起生活极为简朴,不见二奶、别墅,也没有将钱存往瑞士银行。他创办了大量实业,在香港和内地共有51家公司,其中最有影响的即为山东九九集团,在2002年底,国洪起宣称;九九集团要实现“百亿资产,百亿产值,十亿利润,十亿税收”。
但是,纵使是这些大公司,国洪起也并不自己直接出面。他是九九集团的总裁,然而集团的法人代表却是刘严。置换香港嘉利来有限公司房产股权的几个公司: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建辉投资公司、香港九九国际公司,法人代表同样也不是国洪起,而分别是孙涤新、刘严、刘严、陈天锴、陈天锴,国只是其中的董事。然而,背景是:孙涤新是国的妻子,刘严是国妻姐,而陈天锴与国关系密切。
莫道浮云终蔽日,金光一现艳阳天。国洪起籍贯山东省,1958年9月生于北京,初中文化。一个普通的北京市民,是怎样一跃而成为“富豪”的?
关于国洪起的起家,有消息说,1980年代因诈骗建设银行贷款国被判刑入狱,出狱后靠倒卖进口大件商品指标起家。也有消息说,国洪起曾靠倒卖外汇赚钱。后来,国洪起在北京后海开了当时北京最大的“文苑”歌舞厅。1990年代前后,国洪起开始从事股票和期货交易。
但是,这些只是国洪起的第一桶金,他的真正发迹源于广州证券的国债回购。
一个金融大盗的生成
国洪起发迹也折翅于广东证券国债回购案。
2003年底,在一波三折之后,华闻公司如愿以偿,以增资的形式成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且以现金形式向广东证券一次性注资13亿元人民币。在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华闻公司主导广东证券于2003年10月对其自身资产进行了一次清查。
结果发现,广东证券在北京长春桥路证券营业部有巨额债券被挪用进行债券回购,套走现金。在对电脑交易记录查对后,广东证券发现客户“泰诚咨询”从2003年9月开始,挪用广证公司债券进行债券回购。
到2003年12月下旬,“泰诚咨询”的账户实有债券1367万元,而所做的债券回购业务,卖出债券为3.18亿元。这就是说,“泰诚咨询”把广东证券的3.05亿元债券卖掉,并将套出的资金全部提走。
债券回购业务是客户将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债券,指令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卖出,并登记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购回。债券回购对债券持有人来说,实质上是以债融资,而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只是一种代理行为。
2003年10月发现问题后,广东证券在全公司内部进行缉查,缉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心惊肉跳:另一家北京公司——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002年在广东证券广州西华路营业部的开户,从2002年4月23日到2004年1月9日,勾结西华路营业部经理吴克夫、交易员张泓等人,不断利用电脑交易系统,通过泰怡轩账户盗用其他用户债券,总共将17.3亿元资金盗走。
两案件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泰怡轩账户盗取的17.3亿元资金很快都被分别划走,其中划入广东正安发展贸易有限公司8.67亿元,划入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700万元,划入山东九九集团1900万元,划入广州广控公司3.6亿元。而公司的委托划款人正是国洪起。他同时把3200万元资金直接划入了他的个人账户。
这个手法,简单说就是,国洪起用其妻姐任法人的公司从资本市场盗钱,然后由其妻子任法人的公司来“洗”。其洗钱的一个经典动作,即是对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地产股权的“置换”。
据了解,国洪起先是利用香港美邦集团以120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与北京二商集团联手,得到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10亿多市值地产中的最大股(60%,本属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原最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香港美邦集团所有,而香港美邦集团在股权得到置换后不久,即以1.66亿的价格出售给香港的2家投资公司——建辉投资和九九国际集团。而两家接盘公司的董事长均为香港居民陈天锴。陈天锴在香港共注册了9家私人公司,国洪起竟然在其中6家公司中担任董事。香港九九国际集团董事就包括香港居民陈天锴、持大陆身份证的北京居民国洪新、国洪起兄弟两人。有证据显示,国洪起正是嘉利来项目股权转让的最终受益人。
这一操作可说得上不显山不露水,一些政府部门在其间的帮衬角色还算比较隐蔽。更多的时候,国洪起与一些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的合谋就显得赤裸裸而又毫无顾忌。上海金三元房产案即为其一。
2003年2月,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源”)和上海金三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元”)签署了新律大厦项目转让协议,收购了烂尾楼项目新律大厦。收购协议上,收购总价格为3350万元。同时,望源向金三元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支付金三元为收购新律大厦所代付的2040万元中介等费用。在签完协议、支付项目转让款3350万元、取得新律大厦房产证之后,3月20日,望源要求原定施工方泰兴一建退场,参加新律大厦续建工程招投标。但泰兴一建对要求其退场不予同意,声称续建工程应由其完成。
同时,就履行承诺书,望源和金三元产生了分歧。在金三元向望源提出收取为其收购项目代付的中介、咨询服务、补偿等费用时,望源以对方无法出具相关证明为由而拒绝支付。
5月26日,金三元以“望源公司至今未能将承诺书中约定的2040万元支付给金三元公司,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而望源则以金三元公司未履行协议约定交付可供其继续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违约在先为由提起反诉。
法庭争议的焦点为:金三元与望源签订的协议和承诺书是否符合解除条件,违约金是否成立,以及该公司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是否应由望源承担等几个方面。
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望源败诉,解除项目转让协议。然而,“望源公司败诉,不是输在该企业的违规交易上,而是输在一审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遗漏’了几处重要字句,方才对望源公司作出了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错误认定。”望源董事长季宝红指出:一审判决漏洞百出,甚至出现诸多遗漏文字的“低级错误”,如将“金三元公司将新律大厦在建项目转让给望源公司,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3350万元”中的“总”字遗漏,变成“转让价格”;将“由望源公司重新与泰兴一建洽商签订承包协议”中的“重新”遗漏;将“泰兴一建与新律大厦原业主的债权债务及任何纠纷与望源公司无关”中的“原”字遗漏。
望源公司提出上诉。在上海市高院的二审中,虽然经望源公司据理力争,对一审的遗漏关键词都予以了补正,但审理结果依旧是驳回望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有意思的还不只是案件本身。望源上诉至高院后,高院审判长为施扬。其实,施扬在2004年4月14日已被市人大免去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而她却在2004年4月19日签发了这起纠纷案的二审判决书。而且,施扬被免去高院审判员的职务,同时被任命为上海市一中院审判员,而本案一审原本就是由一中院受理的,这样的安排难免引人联想。此后,匪夷所思的事件接踵而来。
2004年4月19日,高院发出判决书。5月10日,一中院发出执行通知。6月17日,望源在执行送达单上签字。一中院在6月8日就向浦东新区房屋交易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而在6月9日,交易中心就将系争房产(新律大厦)过户给了金三元公司;金三元公司又在6月11日迅速将系争房产转让给了另外一家企业森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月16日,森辉公司就取得了该房产的产权。
一般而言,在交易中心按照正常办理程序,一处房产权证转移就需要20个工作日。而判决书中并没有明确产权过户的事项,法院应该另行出具裁定书,而在没有裁决书的情况下,就协助金三元将产权转移,明显带有“先斩后奏”的意味。
更令人吃惊的是,浦东金桥出中加工区18-03号地块的新律大厦烂尾楼的产权证在望源公司手里没有离开过一天,但在一夜之间,该房产的权属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转到了上海森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下,同一处房产,却产生了两份产权!
此外,上海森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但交易中心的登记却注明,它享有该地块权益的时间为2003年2月24日,即尚未出生就有产权。
遭遇尴尬判决的望源董事长季宝红没有想到的是,他原来碰到了国洪起。在金三元投资有限公司的章程中显示,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但在公司建立之初,国洪起的弟弟国洪新就出资占有20%的股份。之后,公司经过股东变更,变更后股东之一是刘严。而原公司的老总叶德华为山东九九集团委员会书记,亦拥有公司20%的股份。
一个原本普通的商务纠纷,国洪起势力就能影响到整个判决。而且据了解,华夏证券上海商城营业部的人士透露,该营业部与金三元的合作已是“非同一般”,除国洪起有不少资金在这里流转外,金三元甚至可以通过某种途径,在华夏证券上海商城营业部“定制”各种“客户资金流水表”、“资金情况变动表”等相关报表。
在广东证券国债回购案初露端倪之后,拔出萝卜带出泥。据司法机关的逐步查证,国洪起曾先后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侵吞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近20亿元,利用虚增国债做抵押骗取广东发展银行贷款7亿元,操纵北京嘉利来项目股权抢夺案,诈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公司资金3亿元,并在山东、河北等地骗取贷款和抽逃资金,涉嫌非法圈地6000多亩兴建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其足迹遍布山东、北京、香港、河北、福建、广东、深圳、西安、上海等地,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建材、化工等行业。经查,其在香港和内地共有51家公司,掌控的资产达80亿元以上。
暴富背后总有很多不正常
国洪起败露后,包括九九集团在内的公司也应声垮下。这或许还只是一种报应。但社会因此而受到的伤害,却是无可计量的。
国洪起在广东证券侵吞、盗用达20亿元之巨,若以2002年广东证券的总资产89.4亿元计算,国洪起掠走的相当于其总资产的四分之一!事后,广东证券新闻发言人王昆仑说:“如果不是国洪起利用国债回购机制漏洞对我们进行诈骗这件事的打击,我们的发展应当是很快的。”而国洪起又利用账户内虚增的国债资金,从国有银行内套取了近10亿的资金。这对中国银行巨大的呆坏账也是“功劳显著”的。而与国洪起实业公司相关的各地的企业和集资百姓,也将成为受害者。
有专家指出:国洪起系列案件是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其犯罪的特点是手段比较隐蔽,但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相当巨大,对中国的正常金融和经济秩序的影响恶劣之极。中央纪委相关官员为此指出:“高级白领与黑恶势力结合,是中国新出现的一股黑势力,但其潜在危害比一般黑势力更大。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这样的‘白领黑势力’值得我们思考和警惕。”
国洪起犯案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虚增国债标准券;二是勾结营业部内部人员挪用券商公司其他国债;三是和营业部人员串通,将已经回购的国债再向银行骗贷。
国洪起为什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空手套白狼,迅速积累起数十亿资产?
一些证券业内人士认为,这与目前国债回购中存在的漏洞息息相关。国洪起最主要的犯罪手段是虚假国债回购,而导致这种犯罪方法成为可能的是我国金融体制里的席位清算制度所存在的弊端。按照席位清算制度,证券公司跟登记公司结算的时候,并不是分别按所有的子项目结算,而是仅在某个时点上报出一个总数。每一个席位有不同的券商,不同的证券营业部和不同的账户,这些都不在监督之列,亦即不可能看到每一个营业部跟账户之间所反映的问题。
正是这种制度上的不足给营业人员以投机的机会,首先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挪用资金,甚至把根本不存在的数字上报。这些现象都成为了金融界公开的秘密,“挪用客户保证金”和“假国债回购”甚至被堂而皇之地当成一种投融资手段。国洪起的手法也是如此,要说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在于他更善于疏通有关利益部门,把个人犯罪演变成一条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的完整利益链。
这在银行抵押贷款上也表现得很明显。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债券抵押贷款需要在中央证券登记公司进行登记。“这些虚增的国债,都没有进行登记,不知道他是怎么贷到款的?”广州证券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说:“国洪起骗贷的行为,虽然是我们公司的内部人员个人帮助其实施的,但那些银行应该为自己审贷失职的行为负责。”
还不光是失职这么简单。在国洪起的整个诈骗洗钱过程中,时时刻刻都看得到权力资本化的影子。“有关人员恐怕很难用腐败以外的任何理由来解释这个案件的过程!”嘉利来董事长穆军甚至认为:“此案从一开始就是有预谋的,应该保持公正、公平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却被牵着鼻子走了。”
在一次有众多学者参与的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张鸣教授指出,国洪起的案件实际上反映的不仅是制度漏洞,更是制度结构的问题。个别政府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强烈的逐利动机,促使行政行为与逐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诸侯行政或者商人行政。这样产生的制度空隙是非常大的,必然被一些人所利用。
(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