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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新制度可谓层出不穷。对于这一点,可以说成是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在基本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这种“成就”恰恰成了作茧自缚。
人们本来是对两会中股权分置问题得以破题寄予厚望的,但是两会传出的信息似乎又让许许多多寄希望于中国股市基本制度尽快发生变革的人们失望了,股指在前两日以较长的阴线诠释了投资者的心情。
在证券市场基本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管理层频繁地推出各种新制度可能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属于重大制度变革前的辅助性准备。如《公司法》修改方案中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总额的要求由5000万降低到3000万,可能是为广泛地推进股份制度,建立高效的市场经济制度做铺垫。
二是希望通过辅助性或临时性的制度安排,维持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暂时的利益平衡。如分类表决和强制分红措施,是在国有股、法人股等发起人股未流通的情况下对大股东行为的一种制约和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有限保护。而对券商融资和银行资金入市的限制,是害怕在券商和银行的运行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市场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的情况下,对券商和银行资金放松监管从而引发较大的市场风险。
三是也有对旧势力的妥协和对变革要求的敷衍。如人们对开设C股市场就有许多质疑。易宪容认为,目前上海正在对房地产交易征收交易税,但根本上触不到痛处。一人花80万购买一套房子,他在半年后100万卖出,净赚20万,征收交易税收1万元对这种投机会有多少意义?制定这种政策究竟对控制房地产风险有多大意义?股市上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始终过轻,相关制度不疼不痒(如交易所的警告、象征性的罚款或宣布为市场禁入者),跟对房产投机者征1%的交易税确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是完全是临时抱佛脚或应景之举。这类制度也不在少数。如鼓励券商业务创新和允许券商进行集合理财业务,却又对券商的资格进行种种限制,结果近4年的熊市下来,券商的业务创新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如果不对市场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包括推出做空机制、开发比较全面的金融投资产品),不对券商的经营机制进行彻底改造(譬如实行股份制),这些所谓的新制度充其量只是一种装饰。
我们对股权分置等重大根本性问题和做空机制等始终难以取得突破,应该出于这样几个方面的担心:
一是担心贸然出台重大政策会增大变革成本。降低变革成本应该是最高决策层的初衷。如希望在完全开放资本市场前,给予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银行)在融资等方面以较多的优惠政策,实现做大做强,以迎接全面开放后的境外强敌。但是不实行彻底的变革,你给予的优惠越多,他捅下的纰漏就越大。因为在大的根本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一些小修小补根本就无济于事,钻营者反而会找到再钻漏洞的借口,并容易找到更多的漏洞。如在国家支持房产、放宽房贷的政策下,一些国有银行的干部员工就借政策之名疯狂放贷,造成了一人拿下7000多万房贷的惊人记录。最近部分城市要调高房贷的购房首付比例,结果又在一些城市出现了在政策调整前疯狂放贷的行为。这种内部工作人员挖空心思钻自己企业漏洞的现象,可以说是国有企业才有的盛况。试想如果在真正的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这种吃里扒外的人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吗?
二是担心来自某些方面的阻力太大。如中小板企业大多没有国有股问题,在设立之初完全可以实施全流通;有人就指出是为了部分人的利益,从而在新设市场中又留下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分割的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怕“破”会造成根本性的伤害。管理层之所以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就是害怕全流通会造成股市大跌,出现“推倒重来”的情况。但是即使未推出全流通方案,现在股市不是照样被推倒———扣除后上市股份的因素,上证综指早已到达1000点的下方。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等国由于实行彻底的市场化政策,从而迅速摆脱了危机的影响,而同为亚洲小龙的印尼等国,当时采取国家干预的政策,至今仍未摆脱金融危机的阴影。可见根本性的制度变革越拖,后果越不利。
当前,多数人已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转折的时期。既然是变革,就是破旧立新,就会要付出代价。在当破时不破,付出的代价反而会更大,因为没有突破怎能破茧而出,又怎能化蛹为蝶呢?难道就不怕出现蛹死茧中、后悔莫及的后果吗?
( 责任编辑:xiaobo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