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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 毛晓梅 张旭东) 经国务院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分别担纲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
资产证券化,通俗而言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主要为信贷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其最大作用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作为一项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的使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的。在中国,由于银行有“短存长贷”的矛盾,资产管理公司也有回收不良资产的压力,资产证券化因此得到了积极响应。有业内专家指出,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化解银行业的长期贷款风险,在目前背景下更是如此。因为在前些年,国内银行贷款多为中短期贷款,但随着住房贷款规模的不断增大,银行贷款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中长期贷款拉长至20年甚至30年,信贷结构“短存长贷”的矛盾使得银行业潜伏相当大的风险。
而化解这一风险或者分担这一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资产证券化,即将中长期贷款打包证券化后出售给投资者,这样银行业可使贷款成为具有证券流动性的贷款,有利于增加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又可获得一项新的投资工具,因为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来获得证券化了的贷款收益率,在认为其被低估时可以买入,进而获得投资收益。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是一项金融创新举措,它的实施会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层面上给中国现行法规制度带来冲击。“建立和完善资产证券化立法体系的工作应尽快开展。”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说。
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9部门参加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多,可见资产证券化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据人民银行介绍,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按各自职责分工,周密设计有关政策方案,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广奠定基础。这无疑是一个大大的福音。(完)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