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0年,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从目前的0.24∶1扩大到1.2:1至1.5:1。这意味着车辆泊位在5年里将至少扩大5倍。
《意见》明确表示,将按“鼓励经营、促进使用”的原则,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将全面开放,采取优惠供应土地等优惠政策,实现“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争取公共停车泊位在未来5年内达到总停车泊位的25%~40%。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