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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观点是本人两年前提出来的,当时没有写成文章,以为一定会有经济学家以更科学和令人信服的方式提出类似的观点。可是两年下来,本人没有在任何地方看到类似的观点,联想到近期经济学家们不能够回答房地产是否有泡沫,中国会不会出现通涨等关系多数人利益的问题,觉得不能再指望那些著名的经济学家们了,也许是他们没看到,更也许他们早就看到了却不愿意说。
股票市场的最根本基础是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而决定证券市场健康与否的基础是上市公司质量,而所谓的上市公司质量并非是上市公司的业绩,而是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诚信,是一个典型的代理经济学问题。中国证券市场的死结就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诚信不足,正是这一问题决定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死活。而可悲的是这个问题在中国的国情下无解。
经济学有个基本假设,即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人。我们的上市公司经理人,他们对是否对投资人守信有两种选择:守信和不守信。他(们)采用哪个策略取决于哪个策略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下面我们对两个策略的优劣做一分析:
守信:他将获得他的年薪,奖金和未来的再雇佣机会
不守信:他将获得他的年薪,奖金及不守信所产生的违约收益。当然他也要付出违约成本:有可能案发所受到的惩罚和失去再雇佣的机会。
在中国,由于经理人市场远远没有形成,经理人一旦在某家公司被解雇,将很难在另一家类似规模的公司获得差不多相当的职位,因此这里的不守信成本主要考虑由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一旦事发将要面临的可置信的惩罚。中国的法律虽然远不够健全,但对于违法活动所设置的惩罚与其它国家比没有太大的区别,在构成违法成本的因素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案发概率。在我们国家这个概率是很低的,正是由于这一概率低决定了经理人违约成本低而违约收益很高,从而决定了经理人在决定自己的策略选择时理性地选择:不守信。
经理人违法行为案发的概率低是由于我国的监管效率和法律效率低所决定的。而法律效率和监管效率低下的原因在于监管人员和司法人员在现有制度下的优势策略选择。中国现在的权利结构是中央集权的非平民民主体制,监管人员和司法人员均为国家干部,他们的前途和福利由他的上级决定,而不是由他的服务对象决定,因此,在他的策略考量中最主要的是对上级负责。所以,这样的制度安排下,监管和司法机构对于股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小股东的利益受侵害反应一定是迟钝的,必然结果就是监管效率的低下,经理人违约成本低下,小股东代理成本的提高。
整个股票市场的资金由三部分构成:流入部分,1、投资者投入股市的投资净额。2、上市公司的净赢利。流出部分,3、上市公司经理人(或大股东)所造成的代理成本。第二项减去第三项可以视为股票市场全体股东净赢利,这个净赢利与第一项关系重大,它必须高于某一临界值(比如0或银行存款利率)才能保证第一项的值持续地保持正数;反之,如果这个净赢利长期低于某一临界值甚至长期为负数,则必然导致第一项下降,即投资人选择离开股市。股票市场是一个开放的湖,不断地有资金流入流出,由于有上市公司的赢利能力,这个湖的水位可以保持一个相对平衡或不断增长。但是中国的股市之湖还有一个蒸发机制,可以导致湖水的大量流失,不仅导致现有水位的下降,同时吓退本想进入的投资者,持续的结果,是这个湖干涸死去。
同样是信誉机构,为什么中国的银行可以办下去呢?中国的银行同样地面临巨大的代理成本,总的算下来也是有巨大的亏空,但是银行体系有两个优越的生存条件,一是在过去整个银行体系是一个封闭体系,即全中国的钱全部在这个银行体系中流动。二是中国的银行即使再大的亏空都有全国人民负担,例如前两年核销银行几万亿的坏帐,去年的以国家外汇储备补充银行股本金。这些是谁的钱,国家当然没钱,全体国民的钱。但是股市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一:股票市场是个开放的市场,投资者可以自由进出。第二:股市的亏空不可能由全体国民负担,更不会有什么储备金无偿注入,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代理成本偏高银行能办下去而股市办不下去的原因。
本人自办企业16年,由于身体原因,自1994年起不能亲自管理公司,开始外聘经理人,十多年来,本人不断地投资,先后独资,合资,合伙投资过二十几家企业,都是外聘经理人,同时也是几家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股东,一家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以流通股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过股票市场的投资,可以说几乎以各种各样的股东身份与经理人、大小股东打交道,对各个方面的博弈关系有着切肤体会,以上观点是用了亿万代价和多年心血总结出来的体会,可能不正确,但绝对出于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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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阿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