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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风云又起。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方面再度讨论关于“股权分置”的言论,令市场担心“全流通”的迫近。本来就已疲弱的大盘再度应声而落,上证指数终于又跌到1300点下方。
为什么一提到全流通就会引起市场高度的恐慌呢?要从我国的股票发行方式说起。
一、发行方式的失误是导致尴尬局面产生的根源
我国的股票发行大多是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提出股票融资的请求,然后按照一定的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定出发行的价格。然后,通过二级市场的公众投资者认购。这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然而,关键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我国的股票发行至今为止全部是溢价发行还没有那一家上市公司是通过折价发行来获得投资的资金,另外通过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行的上市公司几乎全部是由母公司及关联单位和市场投资者共同成立的新公司,他们的关系是由市场投资者付出现金,由母公司及关联单位出实物或品牌来构成的新公司。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付出的是以溢价的价格购买的新股份公司的分额,而母公司及关联位是平价购买的新股份公司的分额。为什么新成立公司的股东认购股票的价格却不一样呢?这里就成立了一个契约,即投资者付出溢价购买的公司股份是可在证券市场正常流通的分额,而母公司及关联单位平价购买的股公司的分额是不能进入证券市场正常流通的分额。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契约的客观存在,所以对于大量的新股的市场融资行为,市场投资者开始才没有提出异议。现在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控股公司的股权在得到市场投者的溢价部分,整体含金量大幅提高后现在要参与到流通中来,了这对于已经委曲求全的投资者来说当然是不能忍受的事情了,所以每每提到全流通就会使市场大幅度向下运动。
二、契约赎回式全流通公证解决历史问题
现在要解决全流通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解决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在已经客观形成的持股契约上的问题。既然是共同成立的新公司不是老公司的存量发行,不存在新旧股东的区别,要负同等的义务才能享受同等的权利。契约赎回式全流通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企业的非流通股东要参与到流通领域来,首先要付出和流通股股东同等的代价,来赎买自己的流通权力。方法一、非流通股股东就是按照发行时候所占分额已同样的溢价来补足股金。方法二、如果非流通股东拿不出等额资金即按募股时实际投入进行折股处理。
此法对于现在的寻价新股发行也同样适用。
三、通过此法解决全流通的好处
1、无论对流通股股东还是非流通股股东来讲从理论上是最公平的,能够彻底解决全流通问题。
2、大多数非流通股东会实行折股方案,在折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会大幅度的减少,相应每股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会大幅度的提高。非流通股东在参与流通后会在资本市场的价格溢价中得到更高的回报。同时由于股本结构的变化能够有效的抑制历史原因造成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财务和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发生。
3、流通股股东得到公正的待遇,得到应得的补偿,极大的激发了投资的热情,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4、拯救面临灭顶之灾的券商,并留下巨大的发展空间。
5、给间接卷入的市场运做银行一个减少坏帐的机会。
6、新股发行立刻采用此方法,对于发起人股因为没有参与集体认购过程,只要设定一个短暂的非流通期即可参与流通。彻底的解决历史了问题越积越多和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这是一个符合逻辑同时可使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双赢的方法,所以只有契约赎回式全流通才能救股市。
( 责任编辑:佳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