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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贪官外逃“灰色通道” 一批重大嫌犯被缉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对话录
今年1月上旬,中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负责人高山,因涉嫌内外勾结票据诈骗案突然失踪,数亿元资金不知去向,在当地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近年来,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已成为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新动向。如何预防和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斩断贪官外逃的“灰色通道”,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此,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携款外逃———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70%
记者: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境外有什么特点?
负责人:从发案部位来看,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多发区,银行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在携款潜逃境外人员中所占比重较大。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70%。
从犯罪手段上看,金融系统人员通常采取内外勾结的手段,将其经营的巨额资金提现或分批转汇境外后潜逃。国有企业人员则往往利用企业改制、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和在海外设立驻外机构的机会,大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后潜逃境外。一些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事先将赃款经“地下钱庄”洗钱、换汇汇往境外,或者与我国驻外公司的人员相勾结,通过驻境外公司转出赃款;也有不少驻境外公司负责人在境外进行恶意投资,致使我驻外公司在境外破产,在此过程中将公司的公款所谓“合理合法”地占为己有。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