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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促新能源步入高速增长期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望给初现雏形的珠三角新能源产业群带来高速发展的新机遇。接受采访的有关专家、企业家和政府机构负责人均对此持积极肯定:《公告》可看作《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的首部配套政策,对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可再生能源产业方面将起积极作用。
资源优势未充分挖掘
广东太阳能协会理事、深圳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学真介绍说,广东在太阳能产业方面有技术和天然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这种优势并未充分转化为产业优势,尤其是在《公告》中明确支持的光伏系统方面,广东还停留在简单加工小型装置如太阳能庭院灯(尽管市场份额超过全国50%)加工等方面,并未形成大规模光伏系统的集成产业。他表示,《公告》有望促进广东太阳能产业向集成化、规模化发展。
中国风能标委会主任委员、广州红鹰能源科技公司总经理俞红鹰认为,广东沿海风能资源丰富,粤西、粤东沿海地区正在逐步形成风能产业带,《公告》很可能促进大型风力发电装备的本土化生产,从而形成一条沿海风能产业链。记者还了解到,国外风能装备巨头如丹麦VESTAS、NEGMAICON以及美国通用电器(GE)等均有意在中国实现风能装备本土化,《公告》明确支持大型装备尤其是核心装备的引进,相信有望加快这一进程。
氢能产业前景光明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研究室主任沈培康教授兴奋地表示,《公告》将使曙光初现的氢能产业前景一片光明。沈培康介绍说,目前已经有企业投入小型燃料电池的规模化生产,其中一家生产燃料电池关键部件“隔醇导电膜”的企业已经落户广州民营科技园,《公告》对燃料电池主要关键技术和部件均给予明确支持,将进一步促进燃料电池的高速发展。引导资金投入新能源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陈键认为,在我国,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效应还不明显,因而成本还比较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因此大型能源企业在这方面投入均比较谨慎,银行放贷也因其风险而明显不足,导致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陈键表示,《公告》在引导投资方面相信能起到积极作用,在政府适当投入的引导下,社会资金流向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可以预见的。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