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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有传闻称,将于2006年11月到期的基金兴华(500008)的“封转开”计划已上报到证监会。此消息大大刺激了近期疲软的基金市场,两市基金指数飙升。
针对再度成为业界关注焦点的“封转开”议论,可以判断,管理层对封闭式基金退出途径作出决定的时间已所剩不多,因为最早到期的基金兴业到期日是2006年11月,离现在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之后还有几十只封闭式基金将陆续到期。从避免市场波动的角度看,管理层必须尽早对封闭式基金的命运作出决定,而且,决定的时间越早越好。
从封闭式基金的现状及透露出的种种弊端看,选择延期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而另一种退出途径——到期清盘,对封闭式基金造成一定的变现损失,将会给市场稳定性带来的一定影响,因此“封转开”是封闭式基金比较现实可行的退出通道。
深圳智多盈余凯认为,保险资金在封闭式基金上全线套牢,浮亏严重。目前实力较强的保险资金,在封闭式基金退出途径问题上也许会采取相对有利于市场的措施,而“封转开”可能是选择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封闭式基金整体折价率已接近30%,其中部分的折价幅度已经超过了40%。以现在远低于净值的价格买入封闭式基金,至少可期盼净值和市价之间的差价收益。因此“封转开”使得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凸显,同时意味着推动“封转开”改革的时机也已日见成熟。
“封转开”可遵循的原则
中信证券(60003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研究部江赛春认为,封闭式基金转开放要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做到既能推动封闭式基金的变革、维护持有人的利益,也不损伤管理人的利益,同时对市场带来的冲击最小化,创造一个多赢局面。因此,围绕封转开的制度创新应遵循以下五原则:
一是渐进式原则。就是应该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以及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利益损害,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操作,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有利于后退出者原则。即选择保护继续长期持有基金的投资者。对于这部分投资者,可以采取优惠的费率设置,鼓励其长期持有。
三是长远发展原则。就是应该考虑封闭式基金的现时特征即机构持有比例太高、基金品种单一等特点,寻求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推动封闭式基金的长远发展。
四是简单易懂、成本低廉、可操作性强原则。就是创新方案应该简单易懂、可操作性强,且成本低廉、不会大幅度损伤投资者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利益。
五是信息透明、保护中小投资者原则。即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设置一些条款,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封转开”实现途径选择
根据以上原则,江赛春推出了三个制度创新——封转开实现途径的备选方案。
方案1:回购方案
当封闭式基金以折价进行交易时,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宣布以不高于基金单位净值的价格赎回基金份额,并将被赎回份额净值与赎回价格之间的价差收益归入基金资产。当公告发布后,基金价格一般会经历上涨,这样使得选择退出的投资者可以方便地卖出基金份额,而剩余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因为基金单位净值的加厚而获得了相对收益。该方案既为急于套现的投资者提供了方便,也维护了长期持有者的利益,基金的流动性也得到了提高。为了减少回购量过大对市场的冲击和基金规模的冲击,可以设置相应的保护条款,例如每次回购总量不超过一定的比例等。
方案2:引入定期开放制度
该方案引入定期开放制度,赋予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的权利,同时,为了减少大额赎回给基金运行带来的冲击,设定转换频率、转换日单个帐户的赎回比例上限和利于申购和后退出者的费率设置,并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内幕消息交易的可能性。该方案具备典型的渐进式特征,通过诸多限制保证了封闭式基金可以平稳地、逐步地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并维持了规模的相对稳定,保护了后退出者的利益,同时鼓励新加入者。
方案3:转型为ETFs
ETFs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又可以类似于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购、赎回。与开放式基金使用现金申购、赎回不同,ETF使用一篮子指数成份股实物申购、赎回基金单位。当ETFs折价交易即ETFs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其基金净值时,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ETFs,然后赎回份额得到一篮子指数成分股,并将这一篮子股票出售,从而获得因折价而带来的利润,反之,当ETFs溢价交易时,同样存在套利机会。ETFs内含的套利机制使得ETFs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始终围绕其资产净值小幅度波动,从而避免了封闭式基金固有的大幅度折价问题。
江赛春说,三种方案具有不同的特性,适用于不同的封闭式基金及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真正实施还要讲时机,同时可以逐步来,掌握好节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
( 责任编辑:吴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