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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率下降但涉案金额加大 银监会要求银行有效防范风险
新闻背景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里,银监会一连召开了四个工作会议,全面布置2005年的检查计划:从国有商业银行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再到非银行金融机构,一个也不落下。监管收紧的迹象已经显露:受中行“高山案”影响,黑龙江银监局推迟了当地一份信托计划的面世。
这一切的背景是,近期国有商业银行大案、要案频发,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人民币,涉及的银行人士上至董事长,下至基层“输机员”。针对这种情况,中国银监会上周日宣布:已下发《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了13条意见,要求银行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大案频曝四大行无一幸免
在近日举行的“2005中国金融形势预测、分析与展望专家年会”上,原定出席的几大银行的行长全部爽约,只有工商银行的一位副行长露面。知情人士称:因为建行董事长张恩照出事,行长们都集中到中央党校学习去了。
金融高官“落马”已不是新闻。算上张恩照在内,中国已有四名副部级金融高官落马,另外三名是原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中信嘉华银行董事长金德琴、原光大集团董事长朱小华和原建行行长王雪冰。不过,近半年来,正值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外资银行渐次布局中国的微妙时刻,国有商业银行业大案、要案曝光频率之高和涉及金额之巨令人担忧。
去年11月,国家审计署公布审计结果:工商银行被查出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等问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30起,涉案金额达69亿元。
今年1月15日,上市公司东北高速披露,该公司存于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的29337万元去向不明。中国银行称,此案是一起涉嫌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涉及东北高速等数家企业的数亿元款项,该支行原负责人高山涉嫌犯罪并已潜逃国外。
3月16日,建行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张恩照因“个人原因”辞职。其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接任其职务。银监会高层证实,张确实在接受调查。据《财经》杂志报道,因涉嫌贿赂,张恩照于去年12月已在美国被起诉,涉案金额达100万美元以上。其后不久,建行还披露了吉林省分行两起近4亿元的重大诈骗案。
3月24日,银监会披露,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银监分局发现农业银行包头市分行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11498.5万元,涉案人员43名。
3月26日,新华社报道称,中行大连分行营业部一名工作人员挪用银行资金600万美元并潜逃,现已被抓获。
信息透明 感觉案件更多了
整个金融系统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涉案金额比过去更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指出:就整个金融系统而言,案件发生率实际是呈逐年下降的势头。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担任要职的夏斌认为:过去金融案件较少向媒体披露,如今新闻报道远比以前充分,所以感觉案件更多了。
建设银行上周四发布消息称:该行大案要案数比前几年明显下降,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从2003年开始,建行连续在全行系统组织开展了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专项治理活动。全行2004年共有135人因案件被查处和追究责任,162名处级以上领导人员被追究责任,在全行上下引起了震动。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透露:去年1至12月,中行有20家分行成功堵截各类诈骗案件达69起,涉及金额1.25亿元。
案发数虽然在减少,但重磅案件仍频频露头。在日前举行的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指出,涉案金额比过去更大了。
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胡怀邦在年会上解释:近期银行业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发展的层面来看,商业银行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缺点,如片面追求规模,安全运行的责任制不到位。从改革的层面来看,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授权经营问责制没有建立起来,激励约束机制还存在缺陷。
就法律环境而言,胡怀邦认为,我国惩治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只能定性为违规,而不能定性为犯罪。
先后落马的四名副部级金融高官
-金德琴
1921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主修经济。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局长。1986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收购香港嘉华银行时,金德琴出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嘉华银行董事长,赴港接管并重组嘉华银行。
1990年,国务院从国家外汇储备中拿出3000万美元,委托中国银行借给中信公司,作为嘉华银行增资的备用贷款资金。1990年至1995年,金德琴利用职务之便,从中先后侵吞3932万港元和159万美元。2000年,金德琴因贪污受贿、挪用巨额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朱小华
1949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夜大金融专修科。1993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香港)董事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1997年至1999年期间,朱小华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收受他人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9万元;个人违反规定,决定、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2年,朱小华以受贿罪被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雪冰
生于1950年,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入中国银行工作,历任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88年担任中国银行美国地区总经理。1993年4月至12月,王短暂离开中国银行,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光大银行副董事长等职务。很快又调回中国银行,任行长、副董事长,1995年5月任行长、董事长。1997年10月,他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2月,他调离中国银行,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15.14万元。此外中纪委还发现其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2003年,王雪冰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张恩照
1946年12月生,山东莒县人,复旦大学金融管理专业毕业。1984年7月任中国投资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1986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1987年6月任行长、党委(党组)书记;1999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2002年1月,王雪冰被免职后,张恩照接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委书记。
今年3月16日,张恩照以个人原因辞去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