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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西门子强注海信商标”还是“SKII风波”,抑或是“苏丹红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例外地把企业伦理道德问题又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人们不得不重新来审视这一老生常谈的问题。清华经管学院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系张勉博士认为,目前主要是企业的短期行为促生了不道德行为,而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对其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这种非道德行为被暴露,被揭发,带来的是企业声誉的败落,乃至于猝死。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企业产品、服务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而且企业也可能要面对新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企业本身应该积极响应,努力平衡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加强企业的自律,最终促成企业的良性循环与发展。
非道德行为为何层出不穷?
张勉引用台湾培训大师曾仕强的话说,美国人善于打固定靶,日本人善于打移动靶,中国人最聪明,善于打飞靶。张勉认为,这说明中国人有一种独特的思维,它决定了中国人非常善于在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的范围内去做事情,即在法制暂时没有涉及的灰色空间内找机会。目前整个社会的短期行为太严重,为了短期的利益不惜使用任何手段,这是社会不道德行为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
现在很多人认为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甚至相信资本的积累是需要原罪的,如果循规蹈矩的去做,企业可能发展不起来,所以要先赚钱,等赚钱有了资本之后再金盆洗手。其实这样的转变是不太可能的,如果一开始靠不道德的手段发家,当慢慢品尝到甜头时,企业就难以抗拒了,而且这种观念会在企业里根深蒂固,各层管理者和普通员工思想里面都会潜移默化地有这种意识。当然,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如果没被发现,没被揭穿,企业照样可以赚钱,但一旦被揭穿,企业有可能马上就会中止。南京冠生园的倒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说,企业如果一开始没有树立一个好的道德标准,而是想通过原罪的积累以后再进行变化,往往是很困难的,冒的风险也非常大。此外,社会优秀传统的缺失也是非道德行为出现的一个原因。
“软”“硬”兼施
如果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就会把很多原本属于道德的问题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但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我们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有一段长期的路要走。在这样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需要“软”“硬”兼施。所谓“硬”就是要把很多重要的道德问题转化为法制问题,让国家法制更加健全。另一方面,即使法制再严也逃不过中国人斡旋的本领,即无论法制规定如何,总会有人在其中找到办法去办他想做的事情,因此道德建设不能仅寄希望于法制,应该同时强调精神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软”约束。
张勉认为,中国整个社会已经从毛泽东时期以精神激励为主的社会转向了目前以物质激励为主的社会。在这样的转变过程中,可能丢掉了很多好的传统、原则。其实,在法制暂时没有或不便涉及的地方,有很多是要靠习俗、传统去约束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好的方面是应该重新树立起来的,比如儒家的以义求利,古代晋商、徽商在经营中的自律行为,以及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都是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也应该作为企业的自我约束而存在。
随时关注新的利益群体
企业面对的利益相关者有顾客,股东,供应商,环境,社区等,企业需要去平衡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社会随时可能出现新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企业应该考虑到可能在社会中出现的这些新的利益群体,新的利益群体反映了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的要求,新的声音。社会的发展使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追求整体社会福祉的提高,作为企业必须要意识到这样的发展趋势,要积极主动地去响应新的利益群体,新的声音,防患于未然,这才是比较好的渠道。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