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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软性调控的持续走强,还是寻找环保与企业变对抗为利益交叉点的制衡,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将发生根本转变。
今年“两会”最热门话题之一,就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而所谓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是公众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自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此顺理成章地推导,我们也就不难理解环保力量的突然“雄起”。
“环保风暴”只是政府亮出“和谐社会”的一个提前铺垫。
这也不由得让人联想起不久之前在中国土地上渐刮渐猛的另一场风暴——“土地风暴”。先是开发区土地市场迎来了政府的铁腕治理与整顿,紧接着各地有关“大学城”的建设用地也纳入其中。在这一轮的土地检查中政府还罕见地动用了高端仪器——“用卫星遥感一查,哪里的耕地上起了楼,我们就奔赴哪里。”一位参与检查的干部说。圈地热遇到了政府严格土地审查这股冷空气。
而自开展系列环评执法行动以来,环保总局也已查处了一大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甚至投产的项目。截止到2月25日,共清查了电站项目388个,清理出违法开工项目共计139个,其中火电项目46个,水电项目93个。而这些无疑都是去年我国投资过热的行业。
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向人们透露出这样一种信息:治理经济过热,维持社会稳定,政府对经济生活的把握及纠偏将更多的通过对环境、资源的法制化管理等手段进行调衡。
软性调控持续走强
在美国,其环保法主要有两部:《清洁水法》和《清洁空气法》。美国环保局用它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及健康,改善环境的质量;对于环保行业来说,这些法律也是惟一的依靠和最终的准绳。而严格注重环保、资源的另一重要潜在作用就是有效的对经济生活的全面调衡,这是所有企业行为,所有经济活动都不得超越的一条底线。
在美国,产业的升级和转移受环保法律和环保意识的影响,政府一般不会提出“某个地区适宜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议,但政府会用资源、环境的门槛影响企业的选择。
从“环评法”的出台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政府这一同样的意图。“环评法”的出台无疑对任何行业中的任何企业都设置了一道环境的准入门槛,任何投资、立项都得先考虑这道门槛可能带来的成本与风险,这本身就起到了一种全面调控和市场规范的作用。
职能归位的梦想与障碍
在软性调控走强的这场新变革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他的问题大可的交给市场去消化,而不再是过去的硬性计划。这不能不说是政府在重新寻找他们在经济生活中的定位。
那么在我国,这个“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意识与职能是否能尽快到位呢?
其实从第一部环境法的诞生直至今日,我国环保领域的法律框架已日趋完善。关键是相关的政策、制度、法规能否真正落到经济生活之中。关注环保产业的人们都清楚,环保的潜在空间、潜在市场很大,但是如何将其转化为现实需求?这也需要有关政府通过设立标准,严格执法,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形成外部压力,将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潜在需求转为现实需求,创造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从“环境-环保-环保产业”到整个经济生活,每一个层面都需要政府意识、职能的转变与归位。
长久以来环保部门在中国都只是图有空名并无实权,它所下达的命令和规章也经常遭到经济发展部门的拒绝,或被地方官员忽视,而被忽视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必须先解决经济发展”。
但从不少发达国家的经历来看,环境的治理并未影响其经济的发展,反而成为一种促进原有经济模式提升的助力,解决了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据社科院社会与环境研究室副主任李宇军对《环球财经》记者介绍,日本是亚洲最先步入世界现代化的国家,但现代化发展也给日本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由此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日本政府也因此采取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实行了较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标准,经过近10年的治理,日本的环境得到了恢复,日本的环保产业也发展迅速,并占领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市场。而日本在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过程中派生出的新技术,甚至带动了新的产业发展以及原有经济模式的转型。
其实真正使中国环保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是依旧僵化的体制,是国有企业、政府力量依然在经济生活中唱主角。
于是我们看到了“绿色GDP”的出台,看到了从“风暴”到“长效机制”的呼声。从“科学发展观”到“和谐社会”,中共执政的理念逐渐在淡化GDP的意义。这无疑触动了“后改革开放时代”政府意识及职能的转变及归位,将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利益交叉点的制衡
登陆国家环保总局的网站,我们发现,2004年川化股份因为排放高浓度氨氮水导致沱江干流重大污染事故,造成2亿多元的经济损失。而*ST农化、渝钛白、晨鸣纸业、沧州大化等上市公司均被环保部门查处过。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半壁江山,但其污染排放也占到整个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一半,且有增加的趋势。
从污染到治理,到再污染再治理,企业似乎永远都是环保被动的被管理者。如何在环保与企业间寻找出利益的交叉点,变利益的对抗者为参与者将成为建立环保长效机制的新课题。这需要约束机制与利益机制的共同作用。
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健全且严厉的环保法律体系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也需制定相应的经济手段,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积极推广有利于环境的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绿色生产水平。
如日本政府为了加强企业环保设备的投入,利用非赢利性的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中长期的优惠利率贷款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再资源化设备的引进与投入采取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公司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在退税政策方面,对于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等。
而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应开始研究如何在“约束”下取得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多方的重新定位。
如美孚石油公司就有其独特的监控体制,这个体制要确保生产过程中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不要出任何违反法律的问题。环境守法的主动性非常强。这些美国公司不会违犯法律,而会在法律的要求下为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
真正聪明的企业将会学会如何在环保的压力下完成企业自身的提升,并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甚至是开拓新的产业。所以,我们不妨将环保的另一层潜台词理解为:迫使中国企业的升级与转型。
近日,历经7年波折的《京都议定书》终于正式生效。作为签署国之一,中国将履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义务。中国政府、中国企业都将感受到它所带来的环保压力。但同时《京都议定书》也催生出一个多层面的大气能源新市场。
一方面,“议定书”驱动发达国家降低温室气体减排量的CDM(清洁发展机制) 允许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清洁能源项目合作。这无疑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构建起了一个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交易市场,二氧化碳也将由此成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
另一方面,为完成减排额度所搭建的大气区域交易市场也将变得活跃起来。
前不久,欧盟已经通过一项旨在开辟碳交易市场的能源新计划。规定欧盟范围内的电热力、炼钢、水泥、玻璃、制砖与造纸等六大产生二氧化碳的行业可以相互间买卖各自的二氧化碳配额——排放量超出限定值的公司可以向排放量未到限定值的公司购买排放指标。
欧盟各国的操作方法是将减排任务分派到各个公司。各成员国给国内各公司颁发二氧化碳排放许可证。如果企业最后无法符合排放额度的要求,则可通过向其他超额完成任务的公司购买减排“信用额度”。
据此,欧盟从今年开始实行强制“碳津贴市场”方案。方案允许那些实际排放量低于规定的公司将它“没用”的“减排信用额度”投入市场,供那些超标排放的公司购买。市场预计,今年欧盟内部“减排信用额度”的交易额将达50亿美元。2005年1月份已有6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成功交易。
“中国-欧盟环境管理合作计划机制开发项目”的专家指出,“过去只能作为公共物品而难于实现市场价值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就有可能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的交易变现为具有货币价值的国民财富,所以也是一个将潜在国民财富转化为现实国民财富并扩展资源配置途径的机会。”
这说明只要政府确立好市场的约束机制,企业的“玩法”和市场的消化方式将是多种多样的,关键就看谁能抓住商机。
经济转型是根本
其实,无论是软性调控的持续走强,政府定位的清晰,还是寻找利益交叉点的制衡,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中国经济的成功转型。
全面开放推动中国国际国内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传统的粗放式产业扩张重新显现,伴随新一轮重化工业的发展,中国经济承受着巨大压力。
在经济规模扩张下,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中国在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资源浪费和使用粗放的“痼疾”不仅仅对国内有影响,也在国际市场中有所表现。
在过去20多年里,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奇迹,但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据中科院测算,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中国GDP的15%;这一年,中国消耗了全球31%、30%、27%和40%的原煤、铁矿石、钢材、水泥,创造出的GDP却不足全球的4%。
我国的国内资源再也难以支撑传统工业文明的持续增长,我国的环境更难以支撑当前这种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生产方式的持续扩张。去年以来中国一度出现的严重投资过热问题,显示这种浪费型的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
所有的环境问题都是经济增长方式、能源增长效率的问题。
资源瓶颈和环境恶化的警钟,促使中国下决心实现向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而在这一经济转型过程,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也都面临着自身的转型。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