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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在200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要求,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彩集团")2004年度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发现存在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现象,现将占用资金的形成及构成情况披露如下:
一、形成原因
1、为了降低产品成本,本公司生产所需钢材通过飞彩集团统一采购,2004年度采购计划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4年度第一季度,本公司主导产品农用运输车产销量较2003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为了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向飞彩集团预付了部分货款。但自二季度以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主导产品农用运输车产销量逐渐下滑,因此导致飞彩集团提供给本公司的钢材货款少于本公司预付的货款。
2、2004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宣城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在授信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对本公司的信贷额度,相应缩减了飞彩集团的信贷额度,并要求把增加的额度用于归还飞彩集团的到期债务。
上述资金往来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资金占用及构成情况
2004年度,飞彩集团与本公司资金往来发生额共计3.86亿元,扣除飞彩集团提供给本公司的钢材货款及相互临时周转款项,截止2004年12月31日,飞彩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2.42亿元,其构成如下:
1、本公司向飞彩集团预付的货款余额为1.12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3800万元。
2、因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宣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信贷额度的调整,本公司替飞彩集团偿还到期债务共计1.3亿元。
三、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本公司多次催要,飞彩集团现已与相关银行达成意向,拟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银行,用于偿还本公司的银行债务,相应抵减所欠本公司的款项。
待飞彩集团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协议后,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种种原因,本公司2004年度帐务处理未能及时完成,因此导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谨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安徽飞彩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