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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四证监会上报国务院后,周五证监会召开会议,本周末可能将公布全流通原则。”参与全流通方案研究的经济学家华生向记者透露。
他表示,证监会将只规定大原则,不制定具体方案,将引入类别股东表决机制,通过分类表决的原则。
对于分类表决制度,华生一直认为这样做成本太高,而且容易被大股东操纵,但是有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则声称,只要能够让手中的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向中小股东适当让利也是可以的。
针对国有股作为优先股30年内不在市场流通的传言,经济学家华生告诉记者,这种方案不太可能实现,长期以来,希望国资委在证券市场稍微让利都不可能,何况失去控权。华生认为这个方案早就有,但是不可能。除非对优先股进行概念偷换,所谓的优先股不承担责任,又不丧失控股权。
另据了解,周四各地证管办的负责人已奔赴北京参加证监会内部会议。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已经是解决股权分置的最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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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流传“30年优先股”
周四,记者在投资网站纵横财经上发现全流通方案帖子,而周五众多网站刊载了这一方案内容。
该帖称,2005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结束后,总理专门召集金融、证券、财政、国资等部门开了碰头会,做出了重大政治决定。
一、目前已上市公司中的非流通股,作为优先股,30年内不在国内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二、新股发行由发起人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是否全流通发行(上市满3年,经批准后,才能分批减持)或承诺作为发起人优先股永不流通。三、将从市场、行政、司法三方面全方位保护投资者利益。(记者 刘宝强)
( 责任编辑:阿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