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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改制绝非不重要
■文/杜乐勋
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的2004年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年会上,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向在座的院长们谈起了他对今后城市医改的方向、目标、原则等方面的看法。刘新明说,医改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即以人为本,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并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这两个目标归纳得好。作为政府公立医院就应该要雪中送炭,保证那些没有条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弱势人口享受到基本医疗,而不要锦上添花与民争利去花大力气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所以,公立医院职能需要重新定位,我认为这的确是比医院产权制度改革更加重要的改革任务。所以,我十分赞赏刘新明司长的下述意见,他认为,城市医改应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二是如何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效率。
目前我国最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就是基本医疗服务的不公平性。为此卫生事业费必须大踏步地进行结构调整,从城市医院退出,向公共卫生项目进入,向弱势人口医疗救助项目和平民医院项目进入。刘新明说,从卫生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看,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问题是市场经济所无法妥善解决的,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履行起自身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不把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而把我国医疗体系的改造任务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放在首位,可以说这个政策导向是卫生部在政策指导上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大踏步的进展,我们对此十分拥护。希望各界关心卫生改革的仁人志士能够鼓励和帮助卫生部门转变职能。
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正确理解卫生部政策导向的意图:医院改制的重要性排位虽然不能排在医疗体系改造和医疗服务公平性的前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院改制工作政府就可以撒手不管了,实际上它依旧非常重要。
例如在今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就指出要继续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他说:“近几年来,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比较困难,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不够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医疗服务监管相当薄弱,社区卫生服务严重滞后,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没有明显缓解。解决这些问题,一是靠发展,二是靠改革,三是靠监管,而核心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高强副部长把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看成是解决城市医疗体制改革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的核心。因此,他认为进一步通过试点取得经验,推进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不仅是医疗卫生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也是卫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周密测算、设计和组织,争取早日启动,确保试点成功。
谈到目前的政府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虽然指导意见尚未正式出台,但是我想个中的目的和任务还是非常明确的,其目的建立各种形式的现代医院独立法人制度,其任务总结起来主要有两条:一是大部分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造;二是一部分公立医院改制。
从国情出发,各地承担医学教学科研的龙头大医院仍然是政府责任,政府必须加大对这些医院的投入。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安排,以国进为主,包括财政和国资委,也鼓励民进,但是要承担政府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结核病院、精神病院、麻风村、职业病院、妇幼保健院、地方病防治所、戒毒所、血站等承担大量公共卫生任务的医院是政府责任。军队武警和公安司法部门的官兵、监狱和收容所的拘留人员、政府公务员、离退休公务员、伤残退伍军人的基本医疗医院是政府责任。其余的公立医院需要转型。有两个方向:一个是社区卫生服务;一个是平民医院。
如果觉得往这些方向转型有困难,可以改制。归纳起来,下列公立医院应改制:超过区域卫生规划需要的公立医院;不能转型为平民医院和社区医院的公立医院;当地政府财力有限,上级财政补助有限,而不改制不能多渠道融资的公立医院。改制的实施办法可由政府主导进行选择,也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制度改革推动医院自我选择。[来源于:中国医院院长]
作者为《中国医院院长》杂志总编辑
(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