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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黄金周将至,不少风景名胜都在提高和酝酿提高门票的价格,比如张家界景区近期宣布,从4月16日起,其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将与景区环保车票合并,价格从160元涨到245元。黄山从6月1日开始,旺季票价从现在的135元上调至200元。各地旅游景点门票纷纷暴涨,已引起了旅游业者和消费者的极大关注。
旅游暴利与其他暴利商品有着相同的危害性,都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游览祖国壮丽河山是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公民权利。旅游固然有着商业属性,但旅游还具有一定的公共公益性质,承载着对广大公民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教育和熏陶的责任。旅游不能成为贵族消费而应该是大众消费。据了解,许多国家对世界遗产实行免费或低价格参观,让国民共享世遗荣光。在墨西哥,著名的特奥蒂瓦坎古城遗址,历史悠久的太阳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门票价格现为38比索一张,约合3.45美元。在法国,像卢浮宫那样的国立博物馆,门票价格才几欧元。在俄罗斯,本国成年人参观一次克里姆林宫博物馆只需100卢布。在意大利,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参观著名的古罗马斗兽场才需6欧元。风景名胜门票狂涨正在构成对消费者一种新的暴利侵害,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遏制。
一是定价权应为国家所有。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讲,旅游资源是一种公共产品,本身存在着“独特”的垄断性。它是无法单纯地用市场来调节的。风景名胜是历史的、国家的、也是世界的,为此风景名胜应为国家所有,定价权也应当由国家制定或国家授权有关部门制定。不久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的门票价格管理工作通知》已会同各省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进行研讨,预计将于“五一”之前正式发文实施。景点门票涨价有望就此“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价格听证制度。从已有的一些听证活动与结果看,不管是程序上的瑕疵,还是事实上的结果似乎已经证明,一些听证活动并没有真正遵从民意,也缺乏使社会公众信服的公正程序。所以从现有的社会效果看,已经有不少社会公众觉得,现在的价格听证就是事实上的价格上涨。面对已有的听证公信危机。有关制度制定机关,应该从社会公正立场,从制度完善的层面,有必要对现有的听证制度重新作一番审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
三是尽快对风景名胜进行立法。作为供给社会的公共产品,景点管理单位通过涨价来调控市场,必须有法律和机构来约束其行为。坚持涨价的景点,从旅游资源上来说都有其不可替代性,比如九寨沟、黄山、故宫都是全中国独一无二的,但如何定价、能否随意涨价,都有待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国世界遗产和其他风景名胜的管理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有些尚未制定,已经制定的也存在标准不一、不规范、不完整或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为世界遗产和其他风景名胜的保护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为此,我们应该加快着手制定世界遗产和其他风景名胜的专项保护管理条例,加快立法工作。
景区蛮横涨价,是不道德的,一是违背了民意,二是借听证的幌子断然涨之。可试想,按照这样的逻辑,行行攀比,地地仿效,那我们的社会将是怎样一种混乱无序的不和谐景象!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