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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
●三部委指出,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其对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尤越 发自北京
4月6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日前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
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于4月6日联合召开会议,就加快3家试点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审批进度、加强试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以及跨市场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协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试点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安排。
这次会议提出,批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坚持“试点先行、严格标准、取得经验、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首批3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3家试点银行中哪一家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最先获得批准,将视试点行的具体筹备情况而定。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交行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交行已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的规定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了申请材料。相关筹备小组已成立,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未来基金管理公司将使用“交银”品牌。
谈到未来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方向,交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研究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积极借鉴外方合作伙伴先进的资产管理经验,适时设计、开发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各类基金产品,并将根据市场发展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品种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