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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电信、银行、铁路这些垄断行业,无一例外地置身于“十大霸王行业”之中。老百姓气得牙根痒痒,却也无可奈何。至高无上的地位加之行政强制力的支持,造就其持久不变的霸道和刁蛮,想要与这么个“托拉斯”巨人抗衡,绝非易事。
别说势单力薄的消费者,即便是一些拥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与之对抗的结果,往往是伤痕累累,战败而归。茂化实华就是最好的例子。上月底,茂化实华与茂炼股份因原料价格之争导致的停产风波,以后者的全面胜利暂告一段落。作为一家民营资本占主导地位的石油企业,茂化实华的原材料必须依赖于上游企业茂炼石化,而站在茂炼背后的是中石化这个人人皆知的垄断“巨人”。
4月1日,民航总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证实,针对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国内航空公司机票价格战所产生的恶性竞争,民航总局从4月份开始实行一系列被解读为“价格联盟”的宏观调控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价格协调机制、调整机票代理佣金等措施,以帮助航空公司实现利润。(《新京报》4月2日)
消息一出,怨声载道。沸沸扬扬的质疑声中,民航总局出来辟谣。“所谓的价格联盟可能是航空公司之间的行为,这完全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民航总局不可能做此事。”(《第一财经日报》4月5日)
不管“价格联盟”是民航总局的新政,还是航空公司的市场行为,都无法改变各航空公司限制票价的事实。业内知情人士介绍,目前,全国航空公司所出售的机票最终都要通过中航信息系统进行结算。该系统已经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低折扣的机票,从而规范目前混乱的机票折扣,保证航空公司之间合理的竞争。
什么是合理竞争?各家航空公司坐在一起关起门来商定一个统一票价就合理吗?利润过低,是因为票价过低,还是内耗过高、效率太差?
在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想方设法阻止企业的垄断行径、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之时,我们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却想方设法地维护着自己的“老大”地位。
过去,民航总局曾以行政“禁折令”的形式,限制机票价格。如今,打着竞争旗号的“三大航空集团”,同时提高票价。在航空业这样一个庞大的市场上,所谓的“三足鼎立”,不过是由行政垄断摇身变为市场垄断而已。市场行为有“价格联盟”一说吗?
谁都知道,垄断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换来少数部门行业的得益。所以,成熟公平的市场经济,坚决遏制“托拉斯”巨人的出现。而一旦“巨人”产生了,你就很难摆脱他的阴影。
所有的改革经验都表明,当既得利益者的势力过于强大之时,一切针对他们的改革都会举步维艰。《反垄断法》千呼万唤17年都没有出台,似乎就是一个旁证。有法学家认为,部门和行业利益渗透到中国立法的各个环节,已经成了中国立法不能承受之重。
事实与这位学者的批评似乎相近。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破产法》、《证券法》等,其法律草案大都由国务院法制办先行委托某一政府部门行使起草权,一些能够保护部门利益的条文自然而然地写进法律草案。
这种情况下,希望通过法律约束制裁垄断行为,恐怕尚待时日。此时,消费者与“托拉斯”巨人的博弈,将是一个漫长过程。眼下能见的进步,是垄断者对舆论的重视。当然,这种重视远没到欣然接受民意的地步。但从屡屡“传闻”之后的辟谣可以看出,“巨人”毕竟心虚。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