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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7日电 《经济参考报》今日载文称,美国时间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正式宣布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这三类纺织品发起特保调查。中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4月6日纷纷做出紧急回应,他们表示,无论是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还是纺织企业本身,都应当开始注重磋商和谈判的艺术,转过去态度强硬的“零和博弈”为给双方均留出回旋余地的“双赢战略”。
中国纺织品踏入特保“雷区”
“美国再次对中国三类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在我们意料之中,这只是中国纺织品在特保‘雷区’中众多‘触雷’事例中的一个。”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江海虹博士说,进入2005年以来,中国纺织品对外出口继续表现出强劲势头,对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的出口数量和金额同比均呈现两位数增长,但产品价格却依然未能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量增价跌”的整体出口局面仍十分明显。据统计,2005年1月中国输美纺织品数量增幅超过30%,部分敏感产品,如棉制裤子等甚至同比增长了1081%,但产品平均价格却大幅下跌了22%。正因为如此,中国纺织品仿佛踏入了特保“雷区”一般,国外针对中国出口纺织品所采取的各类贸易限制性措施中,尤以“过渡期纺织品保障措施”(即纺织品特保措施)最为突出。
“在后配额时代到来之际,纺织品特保措施对于中国相关企业而言是一把高悬的利剑,对中国纺织行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江海虹说,如何有效应对纺织品特保措施、尽可能规避或化解纺织品特保的负面效应是当前我国相关产业和企业急需面临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政府、协会:实事求是提出方案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用“震惊”这两个字来形容协会对于美国再次对中纺织品启动特保调查的态度,“这也是中国政府部门的回应态度。”他说。他表示,无论是中国的协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都将提请美方慎重考虑对中国三类纺织品实施特保措施的行为。
“在强烈回应的同时,如果公众评议期后美方裁决要求与中方进行磋商,中国政府及相关行业组织如果能够注重谈判的艺术,则可为我国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专家表示,根据美方纺织品特保程序,只要中美双方在为期最长可达90天的磋商期内达成协议,美方是否最终设限及如何设限均按协议内容执行,这意味着磋商阶段是我方化解特保措施不利局面的又一次宝贵机会,其效果完全取决于对磋商的策略选择。
他说,中方应摒弃“零和博弈”的理念,而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建设性地提出可使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争取双赢局面。在前次“袜子特保案”磋商阶段,我方一味指责美方实施特保措施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最终致使磋商无果,对这样的谈判思路与策略选择应当予以反思。事实上,在CITA权衡利弊对特保申请作出肯定性裁决后,中方想要在磋商阶段全盘推翻裁决结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相比之下,通过磋商设法使美方提高限制幅度却是存在谈判余地的。我们应该在磋商阶段抓住对方的软肋,把谈判重点放在如何使美方提高对原产于中国设限纺织品的年增长幅度问题上。双赢战略不仅有助于降低涉案产品未来贸易的不确定性,而且为我国的纺织工业和贸易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纺织企业:利用程序,关注信息
一些纺织企业代表的回答并不十分肯定。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贸易救济措施监控预警部人士认为,我方对于美方调查程序及惯例不够熟悉影响了中国企业有效利用调查程序所提供的申辩机会,特别是在启动调查程序之初的30天公众评议期,很多企业并没有组织各方力量积极影响美方对案件的裁定。
据了解,《公众请求对中国的纺织品进口实施保障措施程序》作为CITA审理对华纺织品特保的直接法律依据,严格规定了美方的审理程序及期限,同时在特定的时间段内也为包括我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在内的各利益关联方提供了阐明观点的机会和时间。企业应积极主动地组织国内与案件相关联的机构和人士向有影响的美方议员政要、财团巨头、中介团体、进口商、零售商及消费者等与案件利益相关的方方面面进行广泛的游说工作,以影响CITA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江海虹说,在“袜子特保案”中,与我方仅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作为代表递交了一份评议材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相关组织、企业、乃至个人在申诉方的号召下,总共提交了数十份材料,向CITA充分阐明了对涉案纺织品实施特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最终获得有利于申诉方的裁定结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婧)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