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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年前,一位国民党官员在花旗银行存入3亿美元,后又支取5000万美元。本息至今已超过12亿美元。
七年前,存款代理人拿着取款凭证欲提取这笔巨款,遭花旗银行拒绝……一种延续。
1926~1929年,时任国民党政府贵州省省长的周西成,在统治期间,敛财3亿美元。
1938年,周西成将此3亿美元存入花旗银行新加坡分行。
1941年,周西成支取5000万美元,转存2.5亿美元,至今本息超过12亿美元。
取款凭证交由秘书金娣保存。考虑到安全,金娣隐姓埋名,躲进深山寺庙。
1997年11月,金娣代理人邵连华到美国与花旗银行谈判,遭拒。
2001年9月,邵连华被上海警方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刑事拘留,三个月后被释放。
2004年3月,由颜品忠主编新世纪出版社出版的《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
追讨2.5亿美元内幕大揭秘》(以下简称《花旗》)在北京举行首发式。
一个版本。
颜品忠:该书主编;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翻译家、百卷本《中国全史》和
《世界全史》主编之一。
邵连华:该书执行主编;曾任美国纽约《天下华人》杂志社记者。
路慕光:该书执行主编;曾任辽宁省经济日报副总编。
三年敛财三亿美元
民国史研究人员高明辉首先提出周西成靠贩卖鸦片和盐敛财3亿美元(《花旗》第203页)不真实:“贵州一直是中国最穷的省份之一,号称地无三尺平。
1935年,贵州全年财政收入为680万元,其中补助款收入为360万元。所谓的补助款是指1928年,国民党政府进行国地税划分,‘中央’将厘金和盐税等收入收归后给予地方的补偿。何况贵州不产盐,完全依赖于川盐,因此常年盐税收入据我估计绝不超过100万元。1937年贵州的财政收入,吴鼎昌在《花溪闲谈》初编中
提到,他在该年任贵州省主席时,税收收入约为720万元,其中特税收入(鸦片收入)为220万元(参见《民国财政史》第83页)。也就是说,贵州这一期间的财政收入不超过200万美元,周西成要敛财3亿美元,得当150年的贵州省长。”
邵连华对此解释:“周西成的经济来源,我们是根据《西南军阀研究丛刊》得出的。周西成每年经营多少鸦片、每1000担卖多少大洋都有详细数字。周西成每年的大洋收入达1.6亿以上。”
记者在超星数字图书馆阅读了《民国财政史》、《西南军阀研究丛刊·第一辑》和《西南军阀研究丛刊·第二辑》,却发现了与邵连华截然相反的说法。
《西南军阀研究丛刊·第一辑》第224页清楚写道:“省府还设立一个特税局,专收烟税, 全省每年约征收600万银元以上……民国16年,全省税收为434万银元。”两项相加,不过1000余万,不知这1.6个亿邵连华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汉语拼音超前神算
著名打假网站“新语丝”的掌门人方舟子指出:“取款凭证中周西成的英文拼法(《花旗》第208页第一幅插图第三行)是一个显著的漏洞。存款文件中周西成的英文拼法被写成‘Zhou Xicheng’,这完全是根据汉语拼音拼写的,而汉语拼音迟至1957年才开始制定,1958年公布。在1938年,中国人名的英文写法最通行的是韦氏拼法(Wade-Giles),‘周西成’应该写成‘Chou Hsi-Ch`eng’或‘Chou Hsi Ch`eng’。除了韦氏拼法,当时还有多种汉语人名拉丁化拼法(包括国语罗马字、北方化拉丁字等等),但是所有这些拼法,都和后来的汉语拼音拼法有所区别,都不把‘周西成’拼成‘Zhou Xicheng’。特别是,以前的汉语拉丁化拼法,都不给舌面音(j,q,x)单独配置字母,而是与舌尖音(z,c,s,zh,ch,sh)或舌根音(g,k,h)合用,或用两个字母表示。用特定的一套字母表示舌面音,把‘西’拼成‘xi’,是汉语拼音拼法的独创。所以,把周西成’拼写成‘Zhou Xicheng’,应该是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后才发生的事。如果在1938年周西成或花旗银行就已预见到20年后才出现的汉语拼音拼法,而在英文文件中抢先用了它,也未免太玄了点。如果我们不相信有这样的巧合,那么只能认定这些‘存款凭证’是不可能制作于汉语拼音方案制定之前的。”
复旦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咬文嚼字》月刊编委金文明先生和华东师范大学社会语言学教授李明洁也同意了方舟子的观点,并提供了南京伪国民政府教育
部国语统一筹备会编写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供记者参考。在国语罗马字拼法中,周西成的发音应是‘Jou Shi Cheng’,绝不可能是‘Zhou Xicheng’。
对此,邵连华的回答则更妙:“这不是巧合,这是当年花旗银行故意写错的,为的是将来可以赖帐。周西成根本不懂英文,所以这个错误应由花旗银行承担。”钞票上的男子头像翻开《花旗》一书的90、91、161、162页,所列的花旗银行票据凭证左侧均印有一男子头像。据邵连华介绍,该男子就是当年花旗银行的总裁。对此,网友田牛指出“凭证顶端的英文是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中国中央银行’)”也就是说这是伪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发行的钞票,根本不
是花旗银行发行的凭证。既然不是花旗的凭证,又怎么会印有花旗总裁的头像呢?钞票上的男子头像究竟是谁?
“我瞧着眼熟,后来想起来了,他就是曾经担任过南京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林森在1932年起接替蒋介石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直到1943年出车祸死亡,主席一职继续由蒋介石担任。众所周知,20世纪40年代末,国民党政权崩溃之前,曾创
下了通货膨胀的历史纪录,国民政府大量发行面额巨大无比的钞票金圆券,其正面为中文,背面为英文。这张被拿来当成花旗银行发行的票据凭证,就是5百万元金圆券的背面。拿一张金圆券背面冒充花旗银行票面凭证,真是弄巧成拙。”方舟子如是说。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相关文件中也明确指出:该凭证左侧头像是根据伪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的头像描绘的。
如果说花旗银行把周西成的英文拼法写错是一种故意,那么,邵连华是否要告诉我们,花旗银行总裁与林森长得一模一样,又是一种故意?
逻辑陷阱 据“理”力争
有人提出:“书中第14页的标题为‘花旗银行1902年为经手庚子赔款,贿赂李鸿章进入中国’。但翻开历史书,发现李鸿章逝于1901年,花旗银行又是如何在1902年贿赂一个死人的呢?曾为《中国全史》和《世界全史》主编之一的颜教授又是如何编写此书的呢?”
颜教授说:“感谢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具体我要和邵连华商量。”“这是表述不严谨,但不影响本书内容的真实性。”邵连华据“理”力争。又有人指出:“书中第208页第一幅插图清楚写着:‘正副卷各分贰件,正件本人保存,副件存入银行,作对合支取。’但在图片说明里却说:‘这是银合金打造的存款文件,右侧是周西成图像,左侧是林森图像,上有1938年10月14日周西成存款三亿美元后,发给周西成一正二副存款文件。’既然正本在银行里,那邵连华手中拿着的又是什么东西的正本呢?”“这套文件有好几套正本、副本。这也是花旗银行故意造成的,为的也是逃避付款。”邵连华用了一个重复的理由。
电话里,邵连华不止一次提醒记者,花旗银行的纸版取款凭证用的是五色套印技术,当时中国是不可能有如此先进的技术,而国内使用五色套印技术才没多少年。所以该凭证是三十年代所制是铁定的事实。
记者观察到,邵连华咬定的铁定事实否定了近几年制作该凭证的可能性,就好比一个人拿着刚买的彩电,硬说这是10年前美国造的,理由却是10年前中国没有彩电。
三换律师连续诉讼
“邵连华曾经在美国找过‘大律师’要跟花旗银行打官司,第一次找的是‘布朗大律师’(《花旗》第120页),原名为Allen K. Brown,调查下来,这个‘大律师’是加州小镇Whittier的一个房地产律师。邵连华和这名律师闹翻了,又找了AUER BACH&KIRSCH律师(《花旗》第133页该律师名片竟然是中文的),又闹翻了。最后,邵连华找到了美国‘著名律师’哈维。我查了一下,该‘著名律师’的原名为Harvey B. Baum,是一名刑事案件律师。有意思的是,这名律师此时自己正在吃犯罪官司,1998年8月美国政府控告他为了能得到1百万美元的毒品买卖分成,试图帮助毒枭杀人犯减刑,犯有‘阴谋,妨碍司法公正,做虚假陈述,做伪证’等多项罪行不知该案的结果后来如何。据说这位‘著名律师’建议邵连华改在中国起诉花旗银行,于是邵连华又回国活动了。”方舟子告诉记者。
听到这个说法,邵连华勃然大怒:“哈维律师是联邦法院常任陪审团成员之一,怎么可能犯法呢?”
显然,曾身为美国《天下华人》杂志记者的邵连华对美国司法制度还不甚了:美国法院的陪审团成员从来都是随机挑选,根本不可能有常任陪审团。而且,律师犯法与是否为陪审团成员毫无关系,真不知邵连华是怎么在美国当记者的。
两种表述
一、该书的责任编辑张世林告诉记者:“我看了那些取款凭证,都是金子做的,之前从未见过,所以我相信。颜教授的为人、颜教授的研究成果——花旗银行对中国的掠夺我都相信。”
二、花旗银行对此始终保持着沉默。但也有传言,花旗银行将捍卫自己的名誉,并保留诉讼新世界出版社的权利。
来源:[上海新书报]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