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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状元的“双重人格”
胡润内地企业慈善榜今日发布,金光集团位居榜首。然而金光的状元头衔不但没有得到公众的丝毫敬意,反而引来一片骂声。这与金光毁林事件难脱干系。伴随着金光集团云南毁林事件的曝光,金光集团今年在各大媒体可谓频频露脸,也许公众难以接受“慈善”这个如此干净而近乎神圣的字眼,与“毁林”这种杀鸡取卵、损害子孙利益的行为相联系。
情绪还是理智?
网友几乎一边到的谴责金光,一个网友在评论中写道“金光集团在中国做秀,金光的行为将对中国的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该网友甚至呼吁将金光之类的企业逐出中国,还应对他们进行巨额罚款。难道是人们缺乏理性不能理智的看待问题?理智的看待问题要 “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如果按此理论,金光位居榜首即使不受到热情的赞扬,自少也不应该遭受冷遇。
“回报社会”还是“花钱赎罪”?
然而,公众的不满情绪并非无理智的宣泄,类似金光这种具有“双重人格”的企业在中国并不罕见。看看中国的名优产品,有多少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生产高品质的山羊绒,而毁掉一片片山林;过渡采掘煤矿而造成大面积地面塌陷,给城市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生产化工产品而毁掉城市的水源等等,企业触目惊心。但是,这样的企业却可以凭借产值、创汇、解决地方就业等指标获得国家级、省级先进企业称号。
人们是否应该忍受这样的企业以正义的面孔出现,难道我们受到企业伤害的人们要为伤害子孙利益的伪君子热情击掌高歌吗?公众有理由,也有权利去宣泄自己的不满。企业应引起反思,“是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抑或是“花钱赎罪”具有孑然不同的性质。作为普通的民众,只能以个人微薄之力捍卫公正,那些杀鸡取卵、贻害后代的短期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抵制,要让企业要为这种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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