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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4年股东年会)于2005年4月12日下午1:30在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44,88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46%;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3,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8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44,847,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08%。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2004年年度报告;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二)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三)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四)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五)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39,077,448.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子公司分别按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69,056.54元,按5%提取公益金4,934,528.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4,523.86元,本期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4,638,387.62元。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底总股本99,021,589股为基数,派发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 0.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4,951,079.45元,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
    (六)200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转增。
    (七)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2005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其报酬事项授权董事长按有关规定与该公司协商后支付。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龙长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2、选举孙自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3、选举鞠淑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4、选举黄德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5、选举沈哲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6、选举周延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7、选举张志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8、选举吴宪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9、选举刘红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权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每年给予独立董事四至六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含税)。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选举陈荣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2、选举董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4,881,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