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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十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监事杨小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修改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和青海证监局青证监发字[2005]33号《关于要求辖区内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要求:“对已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尚未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修改章程的新提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公司章程〉累积投票制细则建议稿的通知》精神,公司监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对《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05年4月27日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