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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IREN PRINTING MACHINERY HOLDINGS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05 年 占同类交易 2004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的比例 实际总金额
销售产品及材料 北人集团公司 10,000,000 0.89% 16219425.06
采购材料 北人集团公司 12,000,000 1.34% 10,139,312.14
土地使用费 北人集团公司 850,121.48 100% 850,121.48
商标使用费 北人集团公司 10,116,000 100% 8,046,906.41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人集团公司
    北人集团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朱武安;注册资本:20,026.6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印刷机械、包装机械、机床及系列产品及配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及配件、印刷器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所属企业的自产产品及技术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北人集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制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
    1、 按市场价格结算;
    2、 按所签协议价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购原材料是公司市场择优选择的结果,属于市场化行为;公司对北人集团的销售是公司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销售网络所为;双方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的,因此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一名董事弃权外,其他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北人集团公司于1993年7月14日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购买原材料及已加工零部件安排合同》和《使用厂区、道路及设施协议书》,1994年6月20日签署了《使用厂区、道路及设施协议书》的修改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厂区、道路及设施协议书》
    3、《购买原材料及已加工零部件安排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