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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等从2003年9月9日以来一直卖力兜售的提案终于在美国参议院以压倒优势通过了,这项修正案威胁中国提高人民币汇率,否则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所有商品一律加征27.5%的关税。
这项修正案之荒谬,学者们早已作过详尽的剖析,该修正案所主张的一切只不过充分暴露了其炮制者对现代宏观经济学常识的无知,表明他们对汇率夸夸其谈太多而基础知识太少。人们普遍认为,《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最终成为正式立法的几率不大,我们似乎不必担心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一场贸易争端,问题是如此缺乏理性的议案能够在参议院以压倒优势通过,表明美国国会在对外经贸问题上的道德风险不可忽视。
正如这起事件所显示出来的那样,美国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部门更倾向于现实主义贸易政策。在参议院表决通过《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之前3天,美国负责国际货币事务的财政部提交报告,认为中国没有操纵人民币汇率;参议院表决通过《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之后,白宫发言人特伦特·达菲(Trent Duffy)表示,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协商方式与北京解决人民币汇率问题。这是因为行政部门较具全国性质,又必须与外国打交道,因此必须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外国的观点,加之行政部门对政策所负责任相对明确,在实践中行政部门更倾向于现实主义政策,实在是理所当然。
相反,国会议员当选和连任的首要条件是代表本选区利益,不用顾及国家整体利益和外国的观点,而且置身于国会这一自由论坛的议员们无须为自己的错误政策主张承担责任,因此美国国会对利益集团的压力反应比行政部门敏感得多。
如果在权力结构设计中能够让现实主义力量占据主导权,那么美国国会在对外经贸中的道德风险并非什么大问题,问题是美国宪法明确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其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管制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印第安部落的商务”,并“制定和征收关税”;总统虽然享有包括贸易条约在内的缔约权,但“须经出席参议员2/3的批准”(美国宪法第二条),何况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是以国会授权的形式(有时间限制)获得的。
在这种体制下,美国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对国家贸易政策走向施加影响,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部门与国会之间相对影响力消长的趋势又强化了这一特点。以罗斯福推行新政为开端的美国总统权力膨胀进程至美国陷入越战泥潭和1972年“水门事件”而逆转,国会重新以强势形象介入对外关系决策。冷战结束后,美国政治焦点从总统权力较大的国际安全事务转向国会权力较大的国内经济和社会事务,国会的政治影响力更加上升,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所谓“帝王总统”(Imperial Presidency)已成明日黄花,现实是如前总统福特所说“备受侵蚀的总统”(Imperiled Presidency)。拜拉登之赐,布什赢得了相当高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备受侵蚀的总统”形象,但在国际经贸问题上,基本格局并未改观。
历史记录显示,美国国会一贯偏向贸易保护主义,1970年代以来推出的保护主义法案更不可胜数。在对华贸易争端中,率先发难者也总是来自国会,行政部门则多持相对稳健主张。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