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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解决股权分置方案越简单越好,而非流通股股东提出送股,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最简单
“试点要慎重,但是试点一旦取得经验之后,要马上全面铺开,监管层审批要放松,或者出台措施鼓励上市公司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对试点公司的选取,我个人的观点是有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业绩好、质地好;第二上市公司选报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对流通股股东有利,能导致公司股价上涨的;第三就是最好选择民营上市公司试点,避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顾虑,减少一系列审批等程序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问题,民营上市公司不存在这些问题,只要大股东同意就可以。”对市场现在关心的解决股权分置试点公司的选择,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委员会主任林义相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达了他的观点。林义相向记者提出了他的方案。他表示,方案是非流通股股东拿出一部分股权按比例送给流通股股东,剩下的非流通股全流通,核心就是“送股+全流通”。这个方案的核心是非流通股股东的送股比例,送得越多流通股股东获利就越多,如果上市公司按照这个方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就是要由非流通股股东提出送股方案,然后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
对于这个方案的特点,林义相表示,第一是简单,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送股给流通股股东,将股价上涨的收益和流通股股东分享,方案简单明了,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下单子”等问题,对流通股股东来说,得到的送股是自动到位的,而且由于有一个送股比例,这样也能确保送股到位。此外简单的另一体现是,问题的解决是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多次操作,也不需要复杂的权证,很多老百姓甚至根本不懂权证;第二个特点是这个方案不需要流通股股东掏钱,对资金已经相对紧张的流通股股东没有资金要求;第三个特点,由于是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给流通股股东股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不会变大,相对总股本而言,赠送是总股本的内部调整,没有“摊薄效应”,这样也给股票价格提供了上涨的空间,对市场是有利的。
林义相还表示,曾经有人士提出,送股的形式是上市公司给流通股股东送股,但公司送股和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是不一样的。林义相解释说,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是股东行为,上市公司送股是公司行为,而这种公司行为在法律上还是有问题。此外就是保持非流通股不变,给流通股股东送股的公司送股方式将增大公司总股本,这存在“摊薄效应”,对公司股价上涨不利,对流通股也不利。
关于整个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思路,林义相表示,试点是要慎重的,要保证对市场是有利的,如果试点没有能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低于市场预期,这将给市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将是长期的。他强调:试点一旦取得经验之后,要马上全面铺开,监管层审批要放松,或者出台措施鼓励上市公司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每家公司都出台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方案,对市场是利好的,个股的股价上涨,那么到铺开的时候,股价的上涨必然带动股市大盘的上涨,对2005年股市将迎来转折的观点我是赞同的。”林义相对记者表示。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