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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西安市的不少餐饮企业向西安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反映,陕西省向他们征收了近10年的“帮困基金”,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而且这种 做法与行政许可法明显相违背。他们强烈呼吁陕西省取消该基金的征收。
其实,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借“帮困”、办教育、搞城市建设或助残等名义向企业强行征收各种费用,早已不是新闻,专家、公众对此的质疑声更是此起彼伏。然而,行政许可法颁布实行之后,这样典型的政府违法行政行为,却仍屡见不鲜、层出不穷。那么,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就是对强征、强收、强借或强捐乐此不疲、不改初衷呢?
探究根源,主要在于在事关“民心”的各种“工程”或项目上,政府似乎总能找到冠冕堂皇的借口,因此违法行政也总能够“理直气壮”。虽然相关法律早就作出规定,企业有权拒缴政府不合法收取的费用,但企业却往往不得不就范,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与政府对抗或博弈,企业总有“胳膊拧不过大腿”之感,即使有可能通过法律维权,并获得成功,但往往成本过于高昂。再者说,日后还在人家的“监管”之下,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和政府“弄掰”?相对政府部门而言,始终处在弱势地位的企业,便难免怀有“一旦弄掰,更没好日子过了”这种类似的“弱势心理”,如此,企业又岂敢轻易对政府说“不”?
事实上,现在已经不必要再继续争论探讨政府强征“帮困基金”到底该不该了,因为行政许可法早已现成地摆在那儿了。如今需要的是,这部法律要想真正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还需要一个普及推广的过程。普法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其关键原因还在于政府部门的思维意识里尚没有这根弦。换句话说,一些患上“政绩综合症”的政府部门,还没有将行政许可法的精神与其行政管理思维相对接。于是,原有的行政管理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行政许可法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企业等相对弱势者的权益,就依然难以普及。
诚然,企业的“爱心捐款”有助于困难群体的帮扶,但企业“减负”却从此成了奢谈。当众多的企业都不堪重负,无力扩大经营、加快发展,想来对当地经济发展也谈不上有推动作用。正如新闻中提到的西安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林华钦所言,“目前在国内,只有陕西征收‘帮困基金’,这样的投资环境,对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扩大招商引资,没有任何益处。”如此,还势必反过来影响到扶危济困这项公益事业的长远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帮困基金”一味通过这种方式加以筹集,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因此,如果再不转变思路,政府“帮困”的初衷也势必难以实现。
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何时能够休止,政府职能何时真正转变,无疑是企业和广大社会公众殷切期盼着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问题也在拷问着公共权力行使者---政府部门的执政智慧。因此,笔者以为,现下是到了有关方面认真反思、果断叫停这种违法行政行为的时候了。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