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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骗套国债建设资金案,目前仅逮捕直接作案人,幕后黑手引发的传言不绝于耳
新华网海口4月20日专电(记者 师海波)记者从审计署深圳特派办获悉,海南万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涛以188万元注册的民营企业在控制了1.54亿元的国债建设项目──万宁供水工程后,利用虚报决算等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套国债建设资金3084万元。目前,陈涛及其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柏林、出纳卓廷芳等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另有两名重要涉案人员畏罪潜逃。
据介绍,万宁供水工程是国债资金扶持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54亿元,财政批复决算1.33亿元,1996年立项,1998年开工,2001年竣工。2003年2月10日,海南省有关部门对陈涛上报的工程决算予以正式批复,决算金额为1.33亿元。有了这一批文,万宁供水项目国债建设资金流失的“黑洞”被冠冕堂皇地“掩盖”了。
国债项目到手,偷梁换柱国企变为“夫妻店”
纸里包不住火。2003年6月,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对民营企业万州市政公司承建的万宁供水项目进行全面审计,隐藏在项目建设背后的陈涛等人骗套巨额国债建设资金内幕终于被揭开。
万州市政公司原本是个“夫妻店”。据万宁市工商局有关人员介绍,万州市政公司从1996年2月到1999年8月,几经重组,几易身份。在申请承建万宁供水工程之前,万州市政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陈涛也正是利用该公司这个身份申请承建万宁供水项目,待工程立项完成,工程到手后,陈涛偷梁换柱,在工商局办理更名登记手续,将公司变成纯民营性质。
1999年8月,陈涛又将公司改组为有限公司,3个股东分别是他自己(出资98万元),他的妻子李代萍(出资50万元),他的妹夫刘光云(出资40万元),由陈涛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至此,万州市政公司经过3年两次嬗变,从全民到民营,最终变成了陈涛的“夫妻店”,1.54亿元国债项目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也随之落入陈氏“夫妻店”。
经审计查实,截至2003年6月底,陈涛等人通过虚增内容、伪造结算资料、多计造价等手段,虚报决算建设资金2463万元;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合同、虚构材料采购事项等手段,骗取、转移国家建设资金621万元,利用虚假的会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600万元。
构筑吞钱“黑洞”,为套钱洗钱成立4个公司
陈涛“夫妻店”分别有4个“恒”字打头的“分店”:恒涛实业、恒涛装潢、恒运旅业、恒动环保,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由陈涛及其妻子担任,股东分别是陈涛的姐姐陈秀兰、妹妹陈秀娟、妹夫刘光云等。其实这些公司大多都是为了套钱洗钱而成立的。
审计结果显示,这几个公司除恒动环保在运作总投资8000万元的“恒涛酒店”之外,其余3个公司均无经营,但资金往来却很频繁。在被陈涛骗套而走的3084万元的国债建设资金中,有2000多万元流失在这4个公司人为构筑的“黑洞”之中。其中包括用作恒涛实业投入万州市政公司资本金中的50万元,用于陈涛“夫妻店”的私人恒涛花园购买土地、设计费等640万元,用于陈涛个人消费59万元以及用于他个人购房的35.32万元,用以恒涛实业、恒运旅业、“万宁二建”以及刘光云的名义借款给万州市政公司的分别为1171.68万元、60万元、188.5万元、116万元。
审计发现,万州市政公司骗套国债建设资金的另一手段是有意做乱,在混乱中“浑水摸鱼”。如此重大的工程项目的主要工程和材料采购,都不经招标或把招标流于形式,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工程分配给了陈涛“夫妻店”控制的施工单位。几乎所有的设计、监理以及所有甲方供料均未进行公开招标,尤其是工程材料均在他们自己的控制下采购。
据介绍,“万宁二建”和“湛江建筑公司”是“中标”承揽万宁供水项目最多的两个施工单位,然而这两个公司只是挂靠单位,陈涛“夫妻店”仅是借用两个公司的名义和资质来完成“招标”及竣工结算的签字盖章而已。
“进户管网”是“万宁二建”中标承建的工程项目,但实际上是由陈涛妹夫刘光云组建的不具有资质的施工队完成的。经审计人员实际测量和调查取证发现,居然有一半以上的单项工程实际完成额不足决算价的10%。在“进户管网”决算价1384万元中,虚报、多报造价竟达1071万元,水分近八成。
一路无阻,幕后黑手都有哪些人?
陈涛因承建曾被称为“民心工程”的万宁供水项目而在当地闻名遐迩。在他的头上除了冠有万州市政公司总经理、市商会会长、市书画协会会长等头衔之外,还先后戴上了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常委会委员的桂冠。万州市政公司在2002年7月还被海南省8个部门联合评为“文明诚信企业”奖牌。但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短短的几年间为此而付出的赞助、礼品、接待等费用竟然多达174万元之多。
陈涛骗套巨额国债建设资金被曝光后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人们关注此案的焦点之一是,陈涛缘何在把黑手伸向国债建设资金时“一路绿灯”?审计部门仅仅揭露出了陈涛骗套巨额国债建设资金的帐面疑问,而为陈涛提供方便的幕后黑手都有哪些人?
有关审计人员指出,依据现行国债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承建工程项目的法人理应是国有企业,且法人投资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而陈涛却以188万元注册的一个民营企业承担了概算投资1.54亿元的万宁供水项目,当时海南省以及万宁市两级财政、计委、城建等单位是怎样对万宁供水项目国债建设资金实施监管的呢?
一年来,由此案而引发的各种猜测和传言不绝于耳。有的说原省计委一位正厅级干部因此案而自杀了,有的说省财政厅负责人与此案有关。由海南省纪委与万宁市纪委联合组成的专案小组在年初已立案查办,但到目前为止,仅仅逮捕了陈涛等直接作案的人,由此案引发的“案中之案”却迟迟未有结果。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