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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企业利润的获得应当靠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而不是借助政府赐予的垄断地位或特殊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企业的高利润以及在整个国企总利润中占的高比例,应当进行客观分析。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最近接受媒体采访,对2004年的国企如是评价:“国有企业1998年全年利润才525亿元,去年仅国有工业企业就已达到了5312亿元”,“2004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势头相当好,实现利润大幅增加,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四成多。中央企业实现利润4785亿元,增长近60%”。
宣传国企利润的大幅增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正因为不是第一次,正因为在“正面宣传”背后好像总掩盖着什么,所以人们往往会对这种宣传的“可信度”产生怀疑。
大概是1991年吧,我国国有企业遇到了大麻烦,当年国企首次出现“三三制”局面,即明亏、虚盈实亏、盈利企业各
占1/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崛起,国有企业的日子更难过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企盈亏相抵后出现净亏损。在此背景下,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期间各级用的招数自不待说。三年后的2000年底,原国家经贸委公布了国企脱困的成绩:国企利润大幅增长,2000年全年实现利润预计达2300亿元,比1997年增长1.85倍;大多数行业整体扭亏增盈,在国家重点监测的14个行业中,已有包括轻工、机械等12个行业实现了利润增加或整体扭亏为盈。但,大幅增长的利润是怎么来的呢?在当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总理指出:“目前企业利润增加那么多,其中含有银行连续降低贷款利率和债转股等因素,也就是说,企业利润增加的一部分,来源于银行利息的减少。”更详细的资料证明,“工业利润成倍增长主要是政策和市场价格作用的结果。商品涨价占全部工业利润增加额的50%-60%”,“最为突出的是国际原油价格上涨,以原油开采为例,利润的90%以上是价格上涨带来的。”
果不其然,外部环境和利好政策改变后,许多国企重又陷入困境。于是2003年3月,新任总理温家宝在中共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强调:“继续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今年的中共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重申:“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就表明,国有企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当然,国有企业发展的成绩特别是利润的攀升,应予以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2004年3月5日在中共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实现利润3784亿元,比上年增长45.2%。”国资委还宣布:“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中化集团、上海宝钢和中国粮油集团8家中央企业入选,比2003年新增两家。”
但是,对国企利润的大幅增长也要作客观分析,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据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透露,中央企业利润的66%来自中石油、中国移动、中石化、中国电信、中海油、宝钢、中远集团7家企业。这几家都是垄断行业的企业,它们主要依靠国家的特殊政策来获取超额垄断利润,而不是依靠自身的高效率。至于垄断企业的效率,那是令人汗颜的。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公开数据显示该公司的资产利润率从2002年的1.06%下降到2003年的0.49%。(《□保望》2005年第四期19页)有关研究还表明,2004年前10个月新增的1454.5亿元利润中,工业企业新增利润917.5亿元。在影响利润增加的因素中,因国内需求增长、生产规模扩大、销售增加带来的利润占42.8%,因工业品价格尤其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达到37%,因加强管理、挖掘潜力带来的利润只占20.2%。由此可知,影响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布局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至于8家入围世界500强的企业,都集中在电力、石化、通信等垄断行业,这种由垄断产生的500强企业又有多大意义?进入世界500强又能说明什么?
企业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企业利润的获得应当靠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而不是借助政府赐予的垄断地位或特殊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企业的高利润以及在整个国企总利润中占的高比例,应当进行客观分析。《□□望》周刊2005年第四期《垄断“变脸”》一文写到:“2003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国内多次出现‘油荒’”、“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四处调油,到处‘灭火’,但油仍是越调越缺。专家直言不讳,"应该不排除故意控制供应量的因素"”、“据统计,仅2003年国内石油公司通过涨价得到了300多亿元的利润,而由此匡算出的社会代价是2100亿元。”可见,破除垄断顽症,使一些垄断企业的利润“回归自然”,既是保证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客观需要,也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善事。
国有企业不再靠垄断获取高额利润之后,要发展壮大,惟一的出路是深化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早在1997年,中央提出国企三年改革脱困的目标之一就是“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至今日,这项改革的进展仍极其缓慢。在189家中央企业中,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家,其他都是单一投资主体。在国家重点监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3117家企业中,国有绝对控股的为2696家,占86.5%。可见,推进作为“中心环节”的国企改革,必须按照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论断,在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
再也不能不分缘由、沾沾自喜于企业利润的攀升而回避企业制度的创新了!历史给予国企消除沉疴的机会已经不多!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