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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评议紫江企业、清华同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键看公司盈利前景
继三一重工之后,紫江企业、清华同方两家试点公司今日也公布了各自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于这两家公司提出的方案,投资者又如何看待?昨晚,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多家持有这两家公司股票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们认为,试点方案能否得到投资者认同,除了支付对价的比例以外,关键还在于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是紫江企业的第七大流通股股东,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王晓明对记者表示,兴业基金管理公司长期跟踪研究紫江企业,对该公司的基本面比较了解。他说,总体而言,投资一家公司最重要的还是要确定价值标准。在没有考虑支付对价的环境下,某些公司的估值已趋于合理,如果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再给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这对公司股价是有正面影响的。
对于市场较为担心的大股东大规模减持套现问题,王晓明认为,这主要是心理方面的影响,其实不用过于担心。如果一家公司主业突出,在行业内有竞争力,大股东通常不会轻易放弃其控股地位。他还表示,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是基金公司最关心的,基金公司将站在基金管理人的立场,遵照合理的思路为投资人争取利益。
位列紫江企业第四大流通股股东的泰和基金的基金经理魏上云则明确表示,紫江企业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多个角度来看都是比较不错的。在总股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非流通股股东拿出一部分股份给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成本下降了,股息收益率提高,流通股股东得到了实惠。而且,就企业自身的发展而言,该方案的启动也使企业在公司内部实现内部股权激励计划成为可能,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有利。“我们对这个方案比较认可。”他说。
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基金是清华同方第五大流通股股东,华安基金投资总监王国卫表示,清华同方10转增10的方案与此前外界流传的版本基本相同,但基金公司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对方案造成的对上市公司估值的后继影响进行评估,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使股东的权利,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基金公司重仓持有了几家试点公司的股票,无论是在改革方案的表决还是实施过程中,他们的态度也是至关重要。中信基金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在试点推行成功之后,逐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仍将是各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基本面良好的企业,这些公司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将逐步实现各类股东的利益共享。谈到此次试点公司出台的方案,这位人士表示,中信基金将结合试点公司的基本面、盈利前景以及补价的高低对改革方案进行充分的评估,作为大的流通股股东,中信基金将最大限度地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在各方面平衡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良好的结果。
一家位居试点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的基金的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到底怎样的方案才是最合适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总体而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寻求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以该基金持有的清华同方为例,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相对低一些,如果直接转送股份,对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可能会有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采取了运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法来对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这对公司短期内流通股股份数量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还要看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要重点考量公司未来净现金流的现值与公司目前股价的关系。
另一位基金经理表示,市场需要跳出方案看方案,毕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是最根本的,一家公司有没有投资价值还是要看公司的质地。而且,从市场情况看,完全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来考虑问题也是不太现实的,方案需要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谈判,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在目前的情况下,需要有责任感的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进行商讨,拿出合理的方案。因为,这四家试点公司的方案将对今后股权分置改革的思路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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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