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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企业都要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
本报重庆5月11日电 记者白天亮报道: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已有在境内外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1000多家,筹集资金超过1万亿元,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面已达80%以上。今后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将把规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有序进行。这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会议上表示的。
李荣融说,国企改革虽然成果不少,但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步伐还要加快,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仍有待探索,此外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还没有完全杜绝。考虑到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出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流失,李荣融认为,今后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规范推进上。
据介绍,国有大企业改革的途径已明确是股份制。凡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有条件的要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主业资产部分上市的,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将未上市的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要确保规范运作,防止和纠正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强迫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等行为。
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国有产权在场内进行规范交易。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