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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讲习所·刘擎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以《自由四论》而闻名的英国政治学家以赛亚·伯林说,他对民族主义怀有一种爱恨交加的复杂情感。一方面他重视“民族情感”的真实性,对于英国学者赫尔德提出的“归属于共同体是人的一种本质需要”这一观点抱有同情的理解。在实践中他也支持犹太民族寻求建国的政治努力(伯林本人是犹太人);但在另一方面,伯林又对民族主义的激进形态格外警觉,因为民族主义有两个“令人恐惧的兄弟”——种族主义和宗教狂热主义,一旦“兄弟结盟”将会形成攻击型的民族主义,演变出我们时代“最恐怖和最野蛮的现象”。
当然,对于伯林来说,与归属需要同样重要而不可放弃的价值是个人自由,这种价值可以诉诸不同的具体实践,却是独立于特殊认同的普遍价值。
如果一个人无法为了追求自由而成为无所依归、四海为家的“世界主义者”,又不愿沦为无视他人自由的野蛮种族主义者,那该做何选择?在1998年纽约纪念伯林的一次专家研讨会上,同为犹太裔的美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并给出了三个可能的不同回答。第一,我们可以假装现实世界的冲突没有那么严峻,个人热烈维护的自身群体的特殊利益,总是能够与其他所有群体的利益兼容调和、和平共处。第二,我们可以主张,自己所归属的群体具有一种独特性——具有特殊与普遍的统一。于是,为这个群体的需求而努力既能满足特殊的归属感,又能实现普遍的善意。第三,我们承认不同群体有各自不同的诉求,它们都具有同等的正当性,群体之间发生的冲突有时可以用正当与否的标准来判断谁是谁非,但有时根本无法作出正当性判断。在无从判断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努力减少自己这一方的损失,但与此同时也尊重对方同样的努力。普遍的善意要求我们承认归属与利益的多元性,并为维护这种多样性来寻求谈判、调解与妥协。
沃尔泽认为,这三种方案之外的其他任何选择,不是放弃了自己特殊的归属性就是放弃了普遍的善意。而在上述三种答案之中,前两种选择都是虚假的意识形态主张。第三种试图将特殊归属与普遍善意相结合的选择,在政治上,就是伯林所倾向的自由民族主义。但自由的民族主义不是自相矛盾吗?民族主义是一种强烈的感情,很容易走向极端,而现实中的民族主义也很少是自由主义的。但拥有强烈的感情并不意味着失去理性与理性的善意。沃尔泽给出的一个例子是家庭:自由派的父母对子女也拥有强烈而特殊的感情,对自己的孩子给予特殊的照顾,但这并不必然妨碍他们同时去承认,其他的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也拥有同样的偏爱。认定民族主义的不可改良是一种本质主义的立场,这恰恰是伯林所反对的。
自由民族主义者当然不可能化解所有冲突,也不可能避免所有冲突的损失。但我们只能在现实世界中不断尝试这种改良的方案,反复地实践将普遍自由与特殊民族情感相结合的可能,除此之外我们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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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