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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方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以资产偿还占用资金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相关的以资抵债议案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具备提交该股东大会审议条件,故对该议案予以取消,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