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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报》5月17日报道,尽管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0小时以上,但“五一”长假期间,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小李还是选择了加班,理由是加班费为平时的三倍。和小李作出同样选择的人还有很多。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许多人的工作已经不再受八小时工作制的统一“制约”,因行业的不同、竞争压力的加剧,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也日益模糊。在一些地方,八小时工作制正与我们渐行渐远。八小时工作制是当前世界多数国家实行的基本工时制。从国际范围来看,逐步缩短工作时间呈发展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我们的一些地区和用人单位却出现了相反的走向,工作时间呈增加趋势。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动辄增加工作时间似乎成了一些用人单位的重要竞争策略。因此说,八小时工作制的渐行渐远,绝不是一个单纯的企业工时问题,也不是劳动者个体的选择问题,而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发展问题。
诚然,当用人单位要求增加工作时间时,有些劳动者确实没有明示拒绝,也不否认确实有劳动者期望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来增加收入,但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更多的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增加工作时间的要求是轻易不敢拒绝的,尤其在一些非公企业,加班似乎成了常事。面对这种现象,一些职能部门出于这样那样的考虑,对于这些任意加班的企业或用人单位也挣一只眼,闭一只眼,故作不知。如果增加工作时间成了用人单位的常态,那么,其所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比如,工作时间的无限制增加,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这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日本、韩国一度出现的“过劳死”现象就是例证。除了劳动者本人健康的损害,工作时间的无限制增加,还容易引发其它的一些社会问题。
八小时工作制的渐行渐远,如果只从劳动者身上找原因未免有失客观公正,因为八小时工作制是一项社会政策,是社会的目标而不是单个人或者部分社会组织的意愿。即使有些劳动者确实选择了加班,也是与劳动者本身的弱势地位相关联的。事实上,无限制增加工作时间,不少用人单位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而劳动者的沉默和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则“怂恿”了用人单位无限制增加工时的行为。不仅如此,用人单位无限制增加工作时间还与我国的劳动法律严重冲突。因此,关注八小时工作制渐行渐远现象,首先要关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要关注社会文化和企业文化存在的不足,最后要关注劳动者自身存在的缺憾。必须强调,在一个就业压力比较大的社会环境下,用人单位对八小时工作制的严格遵守,只有外部公权力的介入才能得以实现。
八小时工作制是根据人的正常体能、精力制定的,是科学的、人性化的制度。我们切不可因为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而漠视了这一制度;也不能在强调奉献的同时却忽视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尤其是,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时代,人的健康、人的尊严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无限制增加工作时间与这些发展趋势是相违背的,其结果于己、于社会都是不利的。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八小时工作制渐行渐远现象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