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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商业航天市场越来越大,中国航天将如何在这个“利益场”中进行争夺?
□记者 庞皎明
中国的“长征三号乙” 火箭4月12日将“亚太六号”卫星成功送入太空,这意味着在经过了漫长的6年沉寂之后,中国航天再次回到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市场。
自1999年6月 “长征二号丙改”运载火箭将美国铱星送入太空以后,在每年平均有20颗商业卫星发射的巨大市场上,中国航天却沉寂了6年。
“‘亚太六号’的成功发射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礼恒就此专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说。在美、欧、俄三方已基本垄断了当前商业发射服务市场的情况下,后边还有如日本、印度等国家的穷追不舍,中国航天试图重新进入、并瓜分到一定的市场份额,注定“难度不小”。
“这就像虎口夺食。”王礼恒说,尽管中国航天产业获得商业成功的道路从一开始就崎岖坎坷,但坚持“市场化生存”的目标是坚定不移的。
商业发射两遭挫折
从1980年代以来,一直由政府主导的世界航天产业出现了两种趋势:一方面,商业航天在整个航天产业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多,航天技术商业化到达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另一方面,很多发达国家将民用航天交给私人企业经营,私人企业参与航天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得到很大提高,出现了航天活动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在航天产业商业化迅猛发展之时,中国航天也从1985年10月宣布进入国际市场——长城工业总公司作为惟一的对外承包商,开始在国际上承揽商用卫星发射业务。
1987年8月,中国首次为外国公司提供了发射搭载服务。但中国航天真正走出商业发射“虎口夺食”的第一步是在1990年4月,长征三号火箭发射了美国制造的“亚洲一号”通信卫星。
“把运载火箭推向国际市场,主要是希望促进我国航天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王礼恒说,“这有利于跟国际接轨,也便于适应市场经济模式。”
然而,1996年,过去一直保持很高发射成功率的中国在进入商业航天领域后遭受了惨烈的失败。当年2月,“长征三号乙”火箭首次发射国际通信708卫星,在起飞不久便星箭俱毁。8月,“长征三号”火箭在进行它的第11次飞行中,未能将“中星七号”送入预定轨道。
这两次失利使中国商业卫星发射跌入低谷。据王礼恒介绍,当时3个已经签好的合同被终止,2个合同被暂缓执行,2个草签的项目夭折。
为了挽回长征火箭的声誉,证明中国航天的发射实力,中国航天人进行了艰苦的努力。从1997年到1998年两年间,“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连续4次发射成功,这使一些国外用户开始回心转意。1997年12月至1999年6月间,中国航天再次承揽到一笔数额可观的商业发射合同,“长征二号丙改”负责美国摩托罗拉公司12颗铱星的组网发射。数据显示,1990-1999年,商业发射占中国同期发射总量的60%,所占国际市场份额为7%-9%。
但在中国航天试图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之时,这一努力却在1999年被美国所阻截。当年5月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后,美国以卫星技术涉及国家利益等种种理由,以禁止向中国发放美制卫星(以及使用美国零部件的卫星)的出口许可证为主要手段,打压中国航天参与国际商业发射服务活动。
“这是6年来我国无缘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市场的直接原因。”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潘厚任说,“这不是公平的做法。”
市场化改革起步
在中国的卫星商业发射市场拓展出现停滞之时,世界商业航天市场总额已高达数千亿美元,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稳步增长。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提供的权威报告,1996年,全球航天技术产业创造的利润为750亿美元左右,到2000年利润就攀升到1250亿美元。“到2010年,全球商业航天活动的收入预计将达到5000亿—6000亿美元。”美国休斯顿Johnson航天中心的James.E.Oberg对《商务周刊》说。
这其间,作为世界上经营最成功、技术最成熟的商业火箭之一,欧洲的阿里安系列火箭已经占领了国际商业发射市场的半壁江山,剩下的市场份额基本由美国和俄罗斯瓜分。而日本也用H-2A火箭发射了10颗休斯公司的卫星,抢占了中国被挤出的市场。
这种对比使中国航天界倍感压力。一场巨大的变革由此孕育——中国航天产业在民用、商用领域由计划经济模式开始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
1999年7月1日,国务院对中国航天产业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改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2002年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作为10大军工集团之一,除了为国家提供军品之外,在民用航天和商业航天领域,无论在组织管理体制还是企业运营模式都力求与市场经济体制兼容。
曾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的王礼恒,熟知中国航天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历程。他介绍说,虽然从1980年代起中国就决定航天产业进入国际市场,但在将近10年的转型过程中,中国航天并没有完全引入市场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这种不适应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管理体制还没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受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航天产业存在着政企不分,产权关系模糊等弊端;第二,技术的商业化力度不够。在此期间,除了技术需要进一步提高与成熟之外,在商业转化与应用方面力度有限;最后,在分配体制上实行的还是大锅饭,这种体制导致的结果是航天产业效率低下,影响了航天人的积极性。
王礼恒说:“1996年的两次发射失利,从某种角度看,正是航天产业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型时‘排异反应’的剧烈表现。”
长期致力于工业经济研究的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吴照云教授向《商务周刊》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航天产业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人才等资源已融入市场,中国航天系统不能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标准”下生存。“管理和运营必须服从市场经济的规则,其改革才能沿着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向前进。”吴说。
正是在国内外大环境对中国航天产业发出必须改革的信号,才有了我国航天工业新的框架。在新的架构下,国防科工委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关系变为了“政经关系”——原来上下级的关系解除,实行政企分开,除了国家授权由国防科工委直接以行政方式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不采用行政管理的手段和集团公司发生直接的管理关系。而集团公司以及旗下的企事业单位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主体,依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运营。
“我们的目标,就是依靠市场的牵引来发展航天产业。”王礼恒说。目前,航天产品的研制已经由原来的指令性任务转变为“按合同办事”;在原材料的采购方面,引入了市场机制;某些航天产品元器件的设计、生产过程,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航天产业的融资体制,摆脱了以前“等、靠、要”的操作模式,商业发射所需的资金已经通过抵押贷款及企业垫资等方式进行;在航天保险方面,由原来国家专营向多元化的“连保”形式转变。在集团公司旗下,今天已有8家上市公司。
为了促进中国航天积极参与全球化经济、创造发展航天向外型经济的更大空间,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和国防科工委做出了对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重组的决定,将其由原来两大集团公司各占50%股份改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中国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和空间技术合作。
商业图谋的雄心
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谋取更多的商业利益,在告别国际航天商业舞台的6年时间里,中国航天在多方面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
吸取了发射失利的经验教训,长征运载火箭在质量、性能和可靠性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一位火箭专家向《商务周刊》介绍,目前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经具有发射近地轨道、太阳同步轨道、地球同步轨道等多种轨道有效载荷的运载能力,其中入轨精度、一箭多星等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长征三号”甲乙丙三种型号运载火箭,构成了我国高轨道运载能力最大、适应性最强的运载火箭系列。
“长征三号乙”火箭总设计师龙乐豪说,从1996年至今,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经进行了42次连续发射,其成功率达到了100%,证明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良好的性能和较高的可靠性,而且,“由于发射成本较低,我们的运载火箭在国际商业发射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在卫星市场方面,中国航天也将尽力“争食”。王礼恒说:“除了发射国外的卫星,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是用自己的火箭发射我们研制的卫星,然后直接向客户提供轨道交付,即实现‘交钥匙工程’。”
在整个商业卫星的产业链中,依据国际通行的算法,平均每发射一颗卫星,卫星制造费用约1.2亿美元;火箭费用约为卫星造价的25%,约0.3亿美元;发射费用也是卫星的25%,为0.3亿美元;保险费约为前三项的20%,0.36亿美元,总计约2.16亿美元。而卫星的制造、发射及应用之间的收益比例大致为2∶1∶7。现在,我国在发射技术方面已经没有障碍,如果在制造及应用方面提高竞争力,获得的利润将是比较丰厚的。
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10年,全球卫星产业市场的规模将达到2000亿—3000亿美元。面对这个大蛋糕,中国航天正努力争取市场份额。“我们的卫星产品完全可以满足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要求。”王礼恒说,就当前而言,主要是占领亚太地区的市场份额,以及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目前,中国与巴西共同研制的地球资源卫星已经发射数颗,在应用上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除此之外,在 “双星计划”以及“伽利略计划”等空间技术合作中,中国航天与其他航天国家都有合作。
据本刊了解,继“亚太六号”发射成功之后,香港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的“亚太六号B”卫星亦将用“长征”火箭发射;同时,法国阿尔卡特公司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设计并制造新一代的通信直播卫星“中星九号”,预计将在2007年用“长征三号乙”发射升空。而更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将向尼日利亚出口采用“东方红4号”卫星平台研制的一颗通信卫星,并提供发射服务,这不但实现整星出口零的突破,也是中国第一次向国外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
中国航天在争取占领更多的商业航天市场份额上倍加努力,然而试图挤进这个巨大的“利益场”并站稳脚跟并不简单。“我们还不是航天强国,”王礼恒说,“在商业化方面,还要走很长的路。”
目前的世界卫星发射市场,在可靠性、载荷能力等方面,阿里安5号火箭、美国的宇宙神5号和德尔它4号火箭、俄罗斯的“质子号”系列火箭都比中国“长征”系列火箭有较强的优势。
而在卫星产业商业化方面,中国要走的道路更加漫长。卫星专家潘厚任以通信卫星向《商务周刊》介绍,无论在卫星的品种、总体的技术水平和元器件及关键制造能力等方面,中国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着近20年的差距。“我国的卫星普遍寿命短、有效载荷品种单一。”潘厚任说,目前中国使用的通信卫星除“东方红3号”及“东方红4号”之外,其他都是由外国公司制造。
在“投入1美元可净赚7美元”的卫星应用领域,中国显得更为弱势。据2003年全球卫星产业收益的数据显示,卫星产业中有85%的份额属于卫星应用产业。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透露,目前中国发射的资源卫星每天的花费是100万元,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却“十分有限”,甚至还不如印度对卫星的应用水平。中国自主开发的“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用户也为数不多,跟美国的GPS和俄罗斯的GLONASS等系统在商业运营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些学者暗示,中国航天商业化进程缓慢,与政府对航天商业化的态度也有着一定关系。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的研究报告认为:我国的航天产业还是主要服务于我们的需要,“目前及未来的10年内航天技术仍将以国家行为为主,采用国家投入与指导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2000年发表的《中国的航天》白皮书也称:“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是“远期(今后20年或稍后的一个时期)发展目标”。
这种谨慎态度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航天技术的商业化与航天活动的民营化、私营化密不可分。吴照云向《商务周刊》介绍,作为世界上推行航天商业化最成功的法国,其商业模式已经完全实现市场化操作。国家航天研究中心(CNES)在火箭和卫星型号研制成功之后,就把有商业前途的火箭和卫星型号分别转给一系列航天工业界的公司去经营,而政府只占有这些公司的部分股份。政府放手后,制造火箭、卫星所需原材料的供求,产品的价格等,均由市场规则进行调节。
而中国航天目前的商业模式则是在政府的支持下,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航天商业化的步伐。“这是用有限的投资进行有限的活动。”潘厚任说,在促进经营主体多元化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前不久出台的《非公36条》中提出,在航天某些元器件的制造和采购上,会考虑非公经济的作用。但航天产业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技术性等特征,使得私营企业的进入存在很大顾虑。
“如果真正希望引入更有市场活力和效率的非公经济和资金,需要做的就不仅是原则上的允许,而是实质上的鼓励。”吴照云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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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