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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
北京馆——北京软件自主创新之路
展会介绍
首都北京在国际和国内都具有突出的地缘优势,北京的软件产业在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贯彻和实施十八号文件工作五年来,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了全面系统地展示北京多年来在基础软件、游戏与数字软件、软件出口、信息安全及新一代软件技术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北京市在“以大带小,以用带研”方针的指导下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北京市所属的基础软件企业、信息安全企业、软件出口企业、游戏软件企业等的风采,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所带来的难得机会,在软博会中特设“北京馆”,以“自主创新、合作共赢”为指导思想,集中展示、宣传北京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促进北京软件企业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广泛合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进一步把北京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软件产业之都。
为支持北京的软件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北京市科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为参展的北京市所属软件企业和相关行业机构提供场地补贴支持:
类型 标准报价 补贴金额 补贴后价格
光地 900元/平方米 100元/平方米 800元/平方米
标摊 9000元/9平方米 1000元/9平方米 8000元/9平方米
·会展时间:2005年6月14日-16日
·会展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
·支持单位: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北京市信息办、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国资委
·主办单位:北京市政府、北京市科委
·承办单位: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 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信息安全产业基地、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益智与娱乐分会、
·中关村IT专业人士协会
·支持媒体:中国计算机报、新浪网、促进者网等
参展条款
1、主办单位接受参展单位书面申请或传真件申请,参展申请表需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参展企业将参展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邮寄或传真至主办单位后,则报名生效。
2、主办单位根据参展企业的要求分配展位,但拥有展位分配的最后决定权。主办单位保留根据展会整体利益而必须改变展位分配的权利。
3、参展企业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转租或转让展位,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参展企业在付清全额展位费用之后,方有权参展。若没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额参展费用,主办单位将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5、参展企业的所有展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停止参展资格,一切法律责任将由参展企业自负。
6、参展企业应按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设计装修展位,对不符合展馆整体形象及大会搭建要求的方案,主办单位有权否决并要求参展企业进行更改。
7、所有搭建材料、展品和展具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符合北京市消防局消防安全规定。
8、主办单位将对展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参展企业应根据需要为其参展展品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展品,主办单位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9、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展会延期或取消,主办单位将视具体情况将已收到的参展费用部分或全额退还给参展企业。对因上述原因而给参展企业带来的其他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主办单位保留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展会日期和地点的权利。展会日期和地点的变更应在展会开始前一个月通知参展企业,原合同仍然有效。
11、展位预定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30日,展位安排以交款先后为序。
12、本参展条款的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第九届中国软博会北京馆筹备组
E-mail:colla@bsw.gov.cn
联系人:富伊 钟峰
电话:82351016 传真:8235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