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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问题,你不说清楚,但你别以为老百姓都在装糊涂。
试问,当今那最为盛嚣尘上的所谓“非流通股”是怎么产生的?谁来回答?但我要问,谁敢于回答!!某人却敢于在这里断言:谁都不敢回答,谁都不敢回答清楚!!
咱们就从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那个所谓“非流通股”是怎么产生的。某一企业,不论它是国企、还是民企,计划上市,那么它要经历一些什么过程呢?计划一旦确定,首先它要与证监会联系上市办法,如果顺利,那么中国证监会就会告诉它,需要经过几个必要的过程:1、现有企业立刻进行清产核资,核定该企业的净资产和近三年的经营成果;2、企业自定上市计划,具体确定将要募集股份数量,最关键要确定该企业将来的“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等,这里以“非流通股”一言蔽之,这些股份的比例,当然,这个比例一旦确定,那么“流通股”的股份比例即已确定出来,100%-n%即可;3、上报证监会;4、证监会批准同意,并提出问题和意见限期解决。这里我只谈这个比例关系,比如,企业原来计划的“非流通股”比例是30%,发行量是1亿股,而证监会确定的“非流通股”比例却是40%,发行量是8000万股。如果一切问题解决顺利,那么该公司就在某年某月某日上市。但在这里提请各位注意,该公司上市当天募集到的资金是怎么来的,大家清楚吗?全部募集资金都是由那个“100%-n%”比例的流通股的发行上市换来的,至于那个“n%”比例的非流通股则毫无作为,只要不允许它流通则永远是“废纸”。它们只是一种特殊意义的、另类的、与流通股票、与深圳、上海等股票交易所正在流通买卖的股票,性质完全不同的股票,它们的本质就是“非流通”,再者,大家应该注意,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关系,首先是由计划上市公司提出,并由证监会核定的。在中国,股票发行简直就是印钞票!!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唯一相同之处在于“股权”相同。这里,各位先不要激动。有人在叫嚣“同股就该同权”,你给我收声!是同权,但决不是同股!各位以为这是一个悖论,但我要讲的是,“同股同权”才是中国股市最大的悖论!是同股吗?明明一个流通,一个非流通,何以同股耶?“同权而不同股”却是当然,在大外延的说法之下,就是同股,但它们内涵相反,本质区别。试问,非流通股是经过什么方式转让的?实际通行的做法,某上市公司的、有法人地位的大股东之间,或者与战略投资者之间的控股权转让,是以流通股股价或者以市场价为参考的,转让价格有可能低于市场价,更有可能高于市场价,但也有可能一文钱也不用掏。你与流通股东之间真金白银的股票买卖完全是两回事。
至于有人讲,某上市公司在股市里存在几年以后的今天,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因为“同权”,那非要实现“同股同权同流通”也就是“全流通”则又当如何??好办!!!啊!!各位有良心的老百姓,和各位位高权重但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各位能够以公平之心处世的政治家和各位负责人,我给你们提供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非流通股东”如果非得要想让手中的“非流通股”上市,则必须以“市价”掏出真金白银,购买“非流通股”,从而使以前是“非流通”性质的股票,成为流通股票。这个解决办法就是“真理”,不信咱们让全世界的经济学家们都来论证一下这一办法的合理性!!“我就不信国王想买东西就不用钞票了”!!你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则来办,我就不信那位即使有着巨额私产的英国国君阁下,就可以直接从国库里拿钞票,或者她直接去印钞票??有私产的国君,其私产,不过是一种财产权,他的这部分权利与时下流通的某一数量的钞票是“同权”的,但这部分财产实物或实物符号,与钞票的流通性能不是等量的。老百姓也是知道的,粮食紧张时,钞票、黄金都不好使。
再以一个最浅显的例子明了这个道理,某国有一个负责印制钞票的,他想购买生活必需品,他也必须用正在流通的钞票,而不是从他上班的印钞厂拿。一方面,他不能用易货贸易的老办法,也不能用立刻出卖他劳动力的办法,至于他拿他手上的戒指来完成这次买卖行为则另当别论,那就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啦。
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的唯一区别,就是在任何时候,他们都没有掏出过自己的一分钱,更没有对于中国股市作出任何的贡献。任何时候,他们没有花钱推高过流通股股价,相反,正因为有非流通股的存在,流通股价始终被非流通股份稀释着。就好象一个国家印了好多钞票,将一部分纸币投放市场,另一部分钞票留在国库。老百姓都知道将留下的那部分钞票全部投放到市场上的后果。“全流通”的实质就是将所有的、各种性质的股票都投放市场,其后果不言自明。但这些非流通股东忘了,非流通股票的价值是由流通股票的价值来决定的,正如同国库里未发行钞票的价值是由已流通钞票的价值决定一样。经济价值规律并不是简单的买卖。要维持货币价值稳定,则政府必须使货币发行量和投放速度与社会财富的创造速度相匹配。股票流通量也必须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步。一个国家,可以用销毁纸币的办法维持币值稳定,但我们从没有见过哪个上市公司赎回自己的股票。那么,最简单的办法,你证监会叫停“全流通”不就得了?但事与愿违,“试点”最终出炉。懂得最基本经济规律的证监会知道这个“错”,但他们要拼命“试错”,尤其在当今中国“股票便宜人民币贵”的背景下,更在国际势力正在威逼中国政府,逼迫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之下,一句话,他们正在利用资本市场来把老百姓掏干!我真怀疑那个尚福林是不是与那些炒作人民币升值的国际炒家“穿一条裤子”。
既然如此,那我们何不也来一个最公平合理的“全流通方案”,那就是:“非流通股东”如果非得要想让手中的“非流通股”上市,则必须以“市价”掏出真金白银,购买“非流通股”,从而使以前是“非流通”性质的股票,成为流通股票。以前你公司的股票上市时,千万股民已经掏出过自己的血汗钱了,今天,就让你们这些所谓的“非流通股东”来掏钱,掏出真正的钞票,来购买你们所深恶痛绝的“非流通”股票!或者,你们自行销毁或者“作废”非流通股票则更简单!更有甚者,你们将你们发行的流通股票全部赎回,那样不也就“全流通”了???
因此,任何一位有良心的“权重”的经济学家,在此中国股市危难之际,都请站出来,以中国股票市场里这个“非流通股”的产生背景为依据,以“非流通股在发行之初,没有对流通股股价产生任何好作用”为依据,对于那些一定要实现全流通的非流通股票作出公正的“裁决”!流通股股票在发行之初,其上市价格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了的,上市当天,非流通股的存在,只对流通股股价的“走高”起了反作用!上市以后或者上市几年以后的今天,“非流通股,对于流通股股价的反作用一直存在着”!!请你们扪心自问,不要把人民花了血汗,供养你们念的书都咽到什么肚子里!切切实实地想一想,他们一定要让手里的“非流通股”上市,其究竟是什么目的?说好了,是为了企业的再融资,说差点,是为了想把他们私人手里的“非流通股”放到股价高企的二级市场来换点钱花,你们能够放任他们吗?你们会答应他们,再来给中国这岌岌可危的股市,一而再再而三地实施打击吗!!!!!!
归根结底,中国股市的所谓“全流通”已经成为了“万恶之源”。监管当局在掌握着舆论工具的利益方的操控下,一定要将“全流通”推给流通股民的话,也罢,你也不要再谈什么方案设计,也不要大谈什么补偿,仅只一条,监管当局需要立刻明确:究竟由谁来为非流通股的上市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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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阿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