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根据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粮食主产区2005年晚籼稻三等品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为72元。
国家决定,今年新粮上市,凡是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收购。在稻谷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