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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改变医院药品加成所导致的“以药养医”机制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 佟佳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天表示,医院药品加成(即加价)是国家现行的医院经济补偿政策,而医院药品加成所导致的“以药养医”机制也是造成患者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卫生部决心彻底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毛群安说,卫生部目前正在积极寻求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医院经济补偿政策,探讨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包括,降低虚高药价、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降低高值耗材费用,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这“四降一升”措施的最终目标是,改变医院“以药养医”机制,既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又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据悉,目前,卫生部已经就降低药价、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等措施与有相关部门确定了基本方案,拟送国务院审批。
资料显示,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医院最多可以在药厂提供的进货价上加价15%,作为医院的补偿收入。同时,医院还可以从药厂的进货价中提取5%的利润。实际上,医院也较严格地遵守了这一规定。而另一个现实是,医院总收入的50%至70%是药品销售收入,“以药养医”状况严重。
有媒体报道说,医院药房在整个药品零售市场上起着哄抬物价的作用,因其占据着药品零售市场85%的份额,使广大药品生产厂家、药品零售商不敢忽视,只有投其所好,为其量身定价。结果是,药价从生产源头开始大幅虚高,在进入医院药房之前,早已翻了几番。然后,医院药房又在其价格上加价15%向广大患者销售。
2003年,卫生部对4800家医院的调查发现,每家医院的平均药品收入为1733.8万元,较2002年增加了117.6万元,而同期药品支出仅增加了67.3万元。
同期,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医疗费中,药费占54.7%,与2002年比较,药费比重仅下降0.7%,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构预计的“降低药价20%-30%”相差甚远。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