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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SOHU.COM 2005年5月25日16:46
来源:[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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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停止销售19种含有虚假信息图书的通知》,将《没有任何借口》、《执行力》系列等19种经专项检查后被认定为“假书”的图书公之于众,并勒令各图书发行机构立即停止销售。
近两年来,众多“假书”汇合而成的一股浊流流淌在我国图书市场。日前正在天津举行的全国书市上,出版业人士就“假书”现象作出分析,指出了这股浊流的源头,并呼吁业内外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正本清源。比“盗版”还盗版
2003年,自称是村上春树情人的“福原爱姬”和她的小说《挪威没有森林》悄然来到图书市场。这本在书架上经常“依偎”在村上春树名著《挪威的森林》旁的小说因为“作者”的特殊身份而格外引起“村上迷”们的关注。与此同时,它也引起了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怀疑。这家出版社此前曾接到过一名中国作者有关这部小说的投稿,没想到被出版社谢绝后的这部小说却披着村上春树“情人”的外衣出现在广大读者面前,成了“总印量高达60万册感动日本的十大好书”之一。上海译文出版社随即与村上春树本人核实,后来证实此“福原爱姬”子虚乌有,实乃一名男作者,与村上春书无任何关系。
与《挪威没有森林》相比,2004年在图书市场声名鹊起的“假书”《没有任何借口》影响力似乎更大。这本书曾连续好几个月位居我国图书销售排名前列,并创造了上市8个月售出200万册的惊人业绩。有合法引进版权的社科版“真书”《没有任何借口》则在“假书”创造的佳绩面前,销量相形见绌,只有区区几万本。
在今年年初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明,从2004年开始,北京市场销售管理、励志类引进版书达近百种,年发行量达到800万册以上,平均3天就有一种“假书”上市。在我国图书市场,封面的虚假包装、内容的胡编乱造随处可见,假作者、假推荐、假排行、假销量、假授权乃至假内容,让读者目不暇接。
“假书”如同慢性毒药
上海译文出版社社长叶路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正在经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正处于中间过渡地带。在这个地带中,一些急功近利者受利益驱使而丧失了诚信,从而导致“假书”泛滥。
经济管理类图书是造“假书”者瞄准的一大市场。这些造假者以中国经济发展为契机,围绕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等主题大做文章。在这种背景下,《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等“假书”相继而出。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聂震宁说:“由于改革开放以及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的推进,国人目前对现代化管理知识的需求愈加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有人为了迎合读者的需要,伪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和信息蒙骗读者。”例如,《没有任何借口》的西方原版书中,“没有任何借口”有两个基本前提,即对人的创造力的尊重和对原则的尊重。而在“假书”《没有任何借口》中,两个前提全部都不存在,书中只是一味地强调员工应当绝对服从上级指示,并要无条件执行上级的命令,以此迎合部分企业家的心理。
聂震宁认为,“假书”通常会头戴许多“桂冠”,用许多子虚乌有的荣誉为自己贴金,从而强化其权威性,蛊惑读者,这也是“假书”之所以能够横行于世的另一个原因。日前被新闻出版总署定义为“假书”、并勒令停止销售的《要金钱还是要生活》在书的封面这样写着:“《商业周刊》、《纽约时报》最新畅销书,年销售900万册”。
这些“假书”就如同那些披着羊皮的狼,尽管有着华美的外衣,但最终还是会加害于人。“‘假书’会混淆读者的视听,会造成读者对整个出版业的不信任,必然会对整个出版业造成很大打击。”叶路说。聂震宁则指出,“假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了原作者与出版者的权益,严重影响了中国出版业的声誉。这对于我们国家加入WTO后,在经济全球化这种大环境下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很大损害。聂震宁还说,“假书”的危害比盗版还要大。“盗版书的影响主要是经济层面的,而一些‘假书’用虚假的理论蒙骗读者,用虚假的宣传信息蛊惑读者,让读者深信这些知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就如同慢性毒药一样,非常危险。”
出版社应该反省自身
聂震宁说:“作家和出版社都是灵魂的工程师,然而他们却在社会责任问题上出了很大的问题,失去了应有的诚信意识、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据了解,按照正规出版流程,在出版引进版图书时,出版社应向当地版权局登记,只有在出示了外版原书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以及版权合同等证明文件后,才能得到著作权合同登记号。有了这些文件,才能对书稿证明验身。
叶路指出,只要严格按照出版程序执行,“假书”就会像“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根本不可能出现,这一点在翻译类图书领域尤为明显。“大多数书在买版权前,编辑就会看到原版样书,译者拿样书或复印件去翻译,之后,原书语种的社内编辑还要对照原文编辑加工,在这种情况下,出版社不可能会出版一本没有原文的书。所以,只要有一个出版环节按规定执行,都不会出现这种‘假书’。这也恰恰说明,‘假书’在出版过程中,所有环节都出了问题。”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杨德炎说:“‘假书’是出版界滑坡的表现,出版人一定要坚决抵制这种倾向和苗头。”叶路说:“打击‘假书’,主要应当从加强对出版社的管理做起,出现一个惩罚一个,真正惩罚到让那些造假者感到痛为止。”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第15届全国书市的高层论坛上指出,要严厉打击出版“假书”行为,树立出版业的良好形象。他说:“今后再发现出‘假书’的出版行为,要依据出版条例,处以1至5倍的罚款,让出‘假书’的出版社在经济上受到严厉处罚;在行政管理上,要坚决核减书号,并在一定的年限内不增加新的书号;同时在舆论上谴责,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决不能让‘假书’形成气候。”
一些业内人士呼吁,在出版社反省自身、正本清源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打击“假书”。他们指出,我国知识分子应当具有独立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不应当成为“假书”的始作俑者;媒体也应当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扮演监督的角色,揭露一切造假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更多地发挥预先防火的作用,而不是仅局限于事后救火。(张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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