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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称
去年京沪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最低
本报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报告》指出,去年,14个省份的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超过4%,其中10个省份来自中西部地区,涨幅最高的分别是云南(6%)、河南(5.4%)和湖南(5.1%)。而北京(1%)、上海(2.2%)和天津(2.3%)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最低。
《报告》称,去年,在35个大中城市中,房屋销售价格增幅超过10%的城市有9个,分别为沈阳、上海、南京、青岛、宁波、重庆、天津、杭州和济南。土地交易价格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7个,分别是杭州、上海、南昌、天津、成都、沈阳和厦门。
到去年年末,东、中、西部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3.9%、18.1%和15.3%。从存款余额和增量看,东部地区的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位居全国前5位。《报告》解释说,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总部效应”。东部地区集中了大部分的企业集团总部,这种“总部效应”导致企业存款大量集中在东部地区;二是“富人效应”。东部发达省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高,高收入人群大量集中于此;三是“流动人员效应”。由中西部地区流动至东部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一般将收入存在工作所在地银行机构,对存款的地区分布也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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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