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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6月1日开始,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中央七部委联合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策,引起了一部分投资者高度关注。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延长了投资者获利的时间,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也大大缩小了投资者的获利空间。
加上此前的一系列调控政策,这次组合调控可谓是全面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税到金融,调控是多角度的,然而调控对象却是十分具有针对性———投机性需求,也即“两年之内换手”和多套购房的投机者。那么不妨为这部分人算一笔账:比较调控前与调控后,投资的成本增加了多少?
以一套总价为150万元的住宅为例计算投资的成本变化:假设此投机者手中已有两套房,此为第三套。
第一笔是首付款,上海各银行已经达成共识,第三套房以上的,最多贷款5成。因此,这套房的首付款由原来的3成45万元变成了现在的5成75万元,首期投入增加了整整30万元。
第二笔是房贷利息,假设同是贷款5成20年,若以3月17日以前5.31%的年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额约为5079元,而以6.12%的利息计算,每个月还贷5425元,两者相差346元左右。10个月就需要多付出3460元。
对投机者来说,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高价卖出,因此,同样以此房为例子来计算一下调整前后增加的卖房支出。
假设此房屋在10个月后抛出,其单价上涨了4000元(涨幅约25%),总价即上涨了48万元,该投机者要支付(150+48)万×5.55%的转让营业税,即10.9890万元。
这样算来,投入的资金就多出了40多万元。
接下来不得不算的是转按揭问题,由于1年之内转手的房屋已经停办转按揭,因此,卖出方必须全额还清房贷余额后,将房屋从银行抵押产权变成完全产权,才能进行转手、过户。这里首先需要卖出方手头上拿出73万元资金(已经还掉了10个月的贷款,其中已还的本金共计约2万元);其次,办理按揭后1年内提前还贷的,还贷人要向银行支付违约金,各个银行的违约金比例并不统一,以工商银行为例,其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剩余贷款总额的5%,即73万元×5%=3.65万元。
再做一个假设,还是投资的一套150万的房屋,如果在两年后转让,无论是否获利,如果两年以后再转让,很可能还是需要支付转让差价的5.55%营业税(上海的新政细则还没有出台)。总价上涨48万元,需要支付的税费为2.6640万元。另外,还需要多支付银行的利息。考虑到房地产价格的不确定性,两年之后的转让价格是否高于其购买价格,也属于未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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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