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据京城一家媒体报道,目前北京土地资源的消耗速度过快,按目前占地量和增长速度计算,北京未利用的18万公顷土地,用不了30年基本上就将被耗尽。
在目前房价高涨的社会语境下,这样的新闻无疑具有爆炸性。
它很容易让人发生这样的联想:北京已经没有土地可以利用了,房子已经没地方盖了,房价不但仍将继续高歌猛涨,持币观望的人若干年后还将无房可买。这样的新闻正合房产商之心意,却给老百姓凭空带来了一场“无地恐慌”,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不,当然不。
“最多能用30年”,首先是一个偷换概念的“骗局”。它将“未利用土地”与“剩余可供房产开发土地”混为一谈并悄悄置换。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所谓“未利用土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亦即尚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和“剩余可供房产开发的土地”显然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可以成为后者的一个来源——可能性极小的一个来源,而绝非唯一的来源。
“未利用土地”是什么呢?无非是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诸如此类。把“最多能用30年”的感慨,挥洒在这样的土地之上,难免会有抒情过滥的嫌疑。
从“最多能用30年”的语言描绘里,我们不难看出描绘者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无尽悲哀:30年后,北京就将没有“未利用土地”了,土地就将全部“用完”了。这种“悲哀”让人禁不住要发笑。土地是可以产生价值的,全部“用完”(其实用“用满”更恰当,可再次利用的土地是永远无法“用完”的)才能利润最大化,否则,一直让土地空置不予利用难道不是一种浪费吗?比如你拥有10台机器,是全部“未利用”让你高兴,还是全部“用完”了(都在给你挣收入)更让你高兴呢?当然,土地利用并不等于土地破坏,“生态先行”的原则必须坚守。
未利用土地是等待整治利用的土地,我们无须为多少年内“用完”它而担心;相反,如何让它不再继续荒芜下去,同时不使更多的好土良地加入到它们的行列,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担心的。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能用”,共找到
2,983,879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