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自今年1月8日起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标控制”为主要特征的改革以来,平均每年可节省行政开支近1000万元。南县公车改革因此已引起各方关注,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向全省推介。 5月中旬,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王桂云又率调研组专程到南县就该县公车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认为南县为全省乃至全国“财政穷县”公车改革走出了一条新路。
南县县直机关单位共有141台公务用车,每年的油修费、管理费等开支却达1200多万元,占去了县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以上,再加上修车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当费用和以车谋私等支出,公车已经成为吞噬纳税人血汗钱的巨大“黑洞”。今年年初,南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张群华等同志横下一条心来抓车改。他们借鉴外地经验又不照搬外地经验,逐步形成了自己“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标控制”的车改思路并迅速组织实施。县里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简称车管中心)。“车管中心”为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账务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委派,用车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县直各单位的公务车辆由县政府无偿划拨给车管中心集中管理,不参与社会营运;取消县级领导和单位的固定公车与固定司机,单位或个人用车由车管中心统一调度。用车指标核定到单位或个人,超支不补,节约有奖。与此同时,县里还配套出台了《关于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明确界定了车改的五条“高压线”,即:车改后,各单位账面上不准出现小车燃油费、修车费和社会租车费;不准再用公款购置或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名义借用相关单位保留的特殊公车或所辖企业的车辆;不准到所属部门或企业报销、索要租车费、油修费,不得因节省用车指标而影响公务活动。
南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后,各方反应普遍叫好,公车腐败基本杜绝,行政成本大大降低。南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黄曙辉告诉记者,车改前,全县公车费用月均支出近100万元;车改后,运行的头4个月,指标使用不到200万元,相比车改前减少50%以上;车改前,全县党政机关单位每年购置、更换新车均在5台以上,新增开支近100万元,此改后此项费用为零。此外,今年全县还处置富余公车28台,为财政筹集资金70万元;精简司机28名,每年可减少司机费用开支40余万元。这样几项相加,全县每年便可为财政节省开支八九百万元。加上杜绝公车腐败的收入,一年便是近1000万元。 (责任编辑: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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