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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一家法院日前责令泰国央行前行长伦差·玛拉甲暖偿还1860亿泰铢(合45.7亿美元)的款项,原因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由他执掌的泰国央行耗费了大量的外汇储备来支持泰铢汇率,但最后一切归于徒劳。
伦差被勒令在一个月内向泰国央行偿还这笔巨款,否则他的个人资产将被没收。
根据指控,在1996年1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伦差支持使用国内外汇储备来抵御国际投机资金对于泰铢汇率的冲击,其结果是泰国央行约360至38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在半年的时间内被耗尽。1997年7月,伦差辞去了泰央行行长的职务。
伦差的赔偿数额还包括620亿泰铢的利息在内,计息时间追溯到了1997年6月。据悉,伦差本人并没有出席法院的庭审判决。
在与泰铢崩溃有关的人物中,伦差先生是唯一被泰国总理他信·西那瓦政府起诉的一个。泰国一项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要对他们给政府带来的损失负责。
“伦差成了一只替罪羊,”泰国英文报纸《民族报》的商务总编辑他农·坎松说,“泰铢贬值对国家的伤害如此之大……政府想让人们看到他让某个人承担了责任。”
在投机者攻击泰铢之前的几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警告说,由于泰国的经常账户赤字占到其国内生产总值的8%左右,泰国的固定汇率体系是无法维持的。
但泰国相互交织的商界和政界精英们支持这一体系,因为该国以外币计价的待清偿债务当时远高于7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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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