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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中国证监回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稿,允许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并没有禁止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但是在沪深股市中还没有回购流通股的先例。
不过在非流通股回购的实践上,历史上还是有案例可寻的——1994年9月,陆家嘴(行情,论坛)以每股2元的价格协议回购国有股2亿股,开国有股回购的先河;1999年12月,申能股份(行情,论坛)以1999年中报每股净资产价格2.51元回购10亿国有股;2000年9月,冰箱压缩(现更名海立股份(行情,论坛))回购并注销4206.2753万股国家股;2000年10月云天化(行情,论坛)以当年中报每股净资产2.83元的价格回购了2亿股国有股;2000年12月长春高新(行情,论坛)回购7000万国有股,作价标准为2000年中报每股净资产3.44元。
现在监管当局出台这个办法,无非是想通过允许回购流通股来扩大股票需要、减少股票供给,以达到调节目前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的境地。监管当局这个办法出台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不过在目前情势里却未必能够取得什么好的效果;不能取得好效果的根源就在于——上市公司有何积极性去回购流通股呢?这个积极性的问题不解决,良好的初衷就未必能转换为良好的效果。试想在一个普遍“重圈钱、轻回报”的市场里,会有几家公司的管理层会考虑拿出真金白银去回购流通股呢。
上海新兰德 俞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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