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实施为时不远。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并且还要依法予以注销。在总股本减少的情况下,则相应地提高了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当然,股票也就更具有投资价值。应该说,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对流通股股份实施回购,不仅有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信心,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对股权分置改革还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根据《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也就是说,期满后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发行新股了。在上市公司都热衷于再融资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回购股份缩容,另一方面却又通过再融资扩容,这明显存在着矛盾的地方。而且,如此规定,将无法杜绝某些上市公司进行恶意回购的事情发生。
一般地说,回购股份是在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或贴近净资产时才会出现,没有哪家上市公司会在股价高高在上时去实施,除非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目前高溢价发行股票的公司,其股价开盘跌破发行价的情形时有发生,但跌破净资产的却很罕见。因此,上市公司能实施股份回购是以投资者出现损失为代价的。股份注销后,由于改变了供求关系,投资价值提升,股价也就会上升。在发行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为了能够融到更多的资金,提高发行价格将是唯一选择。水涨船高。股价上涨之后,如果上市公司符合再融资的要求,其增发、配股等的价格也就相应提高,从市场中抽的“血”也就更多。倘若下一次股价又贴近或跌破净资产,上市公司则又可以重演一遍,如此形成恶性循环。那么,也就无法避免某些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恶意回购股份。
表面上看,股份回购后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其实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如果不将这道关口把紧,则再融资有可能呈泛滥之势。笔者以为,这也是《办法》应该进行完善的地方。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回购”,共找到 696,167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张宇 )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回购 ",共找到 1,279,261
个相关网页
|